《金文成〈中庸〉学习笔记14》

《金文成〈中庸〉学习笔记14》

今天是己亥年丙寅月乙亥日,正月初三,2019年2月7日星期四。

上一节,船山指出中的地位和特点:

中的地位是本体论层面上的:囊括一切,又在一切之中。

中有两个特点:合者不杂,即统而有序;离者不孤,即万物一体。

通过指出中的本体地位和两个独特特点之后,船山说,"中和"的中与"时中"的中具有相同的地位!反观朱子将"中和"的中视为体,"时中"的中视为用,给予不同的地位,就不妥贴。

这一节,船山开始对体用二者的关系进行分析,进而强有力的支撑起二个"中"具有同等本体地位的论点。

中国哲学中的"体"、"用"两个概念,用现代语言表达的时候,可以理解为"本体"和"现象"。船山说,体包含用,用却不能见证体。体,一旦作为的时候就会展现出功用,即使暂时没有作用,终究必有作用。但如果从用的角度往回看,却只见"此路不通"四字,也就是说,用是不足以见证本体的。那么, 如果说"时中"的中是用的话,何者为它的体呢?可见,"时中"的中,不只是用而已。

船山说,"时中"的中,也是本体;"时而措之,然后其为用也",在合适的时间,合理地运用,就表现为现象界的功能作用。但我们对它的认识不能止步于此,至少要再多想一步。比如说,"喜怒哀乐之未发",是本体,也就是说,喜怒哀乐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是本体,这一点我们都会同意;但我们常常将已经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视为功用,进而简单地认为所有的情绪都是功用,不会将其视为本体。

但是,这是错了的。

错在少想了一步,至少要再多想一步。

船山说:"发而皆中节,亦不得谓之非体也",意思是说,"发而皆中节"的那些情绪,就是本体,即那些合情合理的已经表达出来的情绪,不能因为是情绪就说不是本体。

"皆中节"的情绪,也是本体!因为它们是公正的、合情合理的、拥有本体全部的特质。因为"喜自有喜之体,怒自有怒之体,哀自有哀之体"。

确实,有现象的一面,比如说喜悦而赏,愤怒而刑,哀痛而丧,高兴而乐(音乐的乐),这些确实是体之用,即本体在现象世界的作用功效。但不能因此就断定它只是现象而不能是本体。这个结论太仓促、也太浅了。

这又如何理解?

明天继续。

【学习参考书目】

《四书章句集注》朱熹著

《张居正讲解<中庸>》张居正著

《读四书大全说》王夫之著

《张汝伦老师诸书》张汝伦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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