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仍记得多年前的一个夏夜,自己第一次听到《加州旅馆》的场景。
那时我还在读初中,夜晚躺在自己的凉席上,这首英文歌的旋律顺着黑色的三星耳机线缓缓流进我的耳朵,星星也闭上了眼睛。漫长的前奏让我觉得自己行驶在九十年代译制片的美国公路上,Don Henley的嗓音响起如苍凉的迷雾,公路的尽头有一家粉色的房子,夏夜的晚风把它吹拂出来,我沉醉其中——眩晕、女郎、烟雾、粉红色香槟、金光闪闪。说不清道不明,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是对的,这是一种朦胧的体验,深深地诱惑、吸引着我。
也像我第一次用高脚杯喝红酒,暗红色的液体在杯身不住打转,此刻它的体内发生着我肉眼看不见的氧化反应,成千上万次。随后,液体流淌进我的口中,微微荡漾。我的喉咙也为它绽放。黑夜中我借着窗外的灯光张开嘴巴,酒气缓缓飘向我的鼻尖。那时,我仿佛获得着一种特权,一种财富,我说不清道不明,这种感觉神秘而又令人心生向往。
后来,后来我遇到了“盖茨比”,它让我明白,我首先是一个流于表面的人。第一次翻看,我就被它流畅优美的文字给深深地吸引了——是镶嵌金箔的触感,是空气中荡漾的酒香,是我心中关于夏夜的一切幻想——山野别墅落地窗,凉风阵阵吹,灯光微醺,海浪轻拂,星星全落在了酒杯里。
这样带有浓重时代特色的艺术品,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和我曾经听《加州旅馆》、喝红酒的感觉不谋而合了。我说不清道不明。
我因此多读了几遍,一如我曾经贪恋的《加州旅馆》,于是一副爵士时代的画卷在我面前缓缓被描摹出来,那个时代奢靡而华丽,它散发出你想凑上去用鼻子嗅嗅的致命吸引力。但是old sport,不。
因为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作者让我看到了他们的愚蠢和空虚。如果加上黛西和汤姆,更是多了谎言和冷漠。
故事从盖茨比的夜夜笙歌、挥金如土开始。“我”是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因为和盖茨比是邻居,从而成了他的好朋友。“我”逐渐发现盖茨比的心中埋藏着一段不了之情——黛西曾是他年轻时的恋人,那时盖茨比还是一个服役的穷小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便被调往了战场,彼时的黛西写了一封分手信给他,于是两人看似偶然实是必然地分了手。
盖茨比这么多年一直把它归咎于金钱,并且把自己的一切美好理想注入在黛西身上。
如今他成了亿万富翁(靠着灰色产业)觉得自己愈来愈接近黛西家码头的那一盏绿灯。他靠着每日都举办的奢华晚宴成功吸引到了黛西,他的姿态太拘束卑微,未曾注意到黛西的本质——空洞且无情,也未曾注意到黛西嘴角嘲弄的笑。
结局是必然的,盖茨比承担了黛西撞死其丈夫情妇的罪责,在黛西丈夫汤姆的教唆、挑拨下,情妇的丈夫一枪终结了盖茨比的生命。
盖茨比的葬礼上,只有尼克和寥寥数人,黛西夫妇此时正去往欧洲旅行的路上。尼克目睹了这一切的发生,厌恶了大城市的空和假,一人回到了他的故乡。
作者菲兹杰拉德被誉为“美国爵士乐时代的桂冠诗人”,这部作品被誉为当代最出色的美国小说之一,还是村上最爱的小说,它所代表的寓意不仅仅只有这个悲剧爱情故事。
而是美国梦。
“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
黛西是盖茨比的美国梦。
所以,那些曾经来到盖茨比家日夜笙歌的达官贵人只是把他家当成了一个娱乐场所,享乐的同时还到处散布盖茨比的流言蜚语;所以黛西对他的感情也仅仅只是暧昧,因为盖茨比给不了她真正的体面;汤姆更是瞧不起他,想方设法戳穿他——这个“暴发户”是不可能和他这样的“世家子弟”平起平坐的。
这些角色代表的 就是上流社会——穷小子别想娶到有钱人家的女孩。流金般场景的背后,暗藏阶级的冷酷。
所以盖茨比的死是必然的,只不过是压垮骆驼的千万根稻草中的最后一根。所以此刻,象征着“通过勤劳、努力就可获得成功”的美国梦破灭。
纵使盖茨比放弃了优秀的品质(违法犯罪),赚取了和汤姆一样多的金钱,他却永远也得不到黛西(美国梦),因为上流社会的血液是他生来就没有的。
读懂后我不免获得了一种绝望感——无能为力——于是我深深地明白了盖茨比的伟大,他是了不起的。因为他追寻梦想,并且甘于为梦想倾注进自己全部的人生,这是我们之中,很少人能够做到的事情。
于是我脑中那些说不清而道不明的感觉也终于清澈了,这些夏夜给予我的奇幻的感觉,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他们并不是我与生俱来、骨子里流淌的东西。我被它们吸引,我想要变成它们,却永远也成为不了其中的一部分。
我也终于明白自己的本质是什么,不再去追求一些明显是自己实际生活以外的东西——穷小子别想娶有钱人家的女儿,我不会幻想,我只追梦,我追梦的脚步永远也不会停歇。
《加州旅馆》真正的含义不再重要,它对我而言是一个隐喻,我也知道了心中的那盏绿灯不能因它而明亮——盖茨比的故事还放在那边的书桌上。
我的锄头只能淘到这儿了,这本书底下还埋藏着许多黄金,有德者居之。所以,他更值得我放在身边随时拿出来读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