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风的那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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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你发信来问,书出来了,怎样寄给你?你是担心地址不够周详书没法落到我的手中吧。因为我想,你该知道的。自从告诉了你地址,一直在等待。星期日经过校门口忍不住到传达室问了一次,有没有我的书?

早上,拿到你的书,很美的装帧。女孩子蓝色的长裙绵延如海。书名很美——风的那端。只四个字,足以浮想万千。风的那端有什么,你在风的那端?

扉页上有你的签名和印章,有你落拓自由的字。很喜欢你写的字,不仅仅因为你的诗歌。我深信,再没有谁如我,用很多的深夜和清晨,用很多的月色和蛙鸣,想象和抵达过你的诗。也曾为你的诗,写下很多很多的文字。

看到你在自序里这样说:从小对文字就怀有宗教般神圣的敬仰。食指在书写中起到控制和调节的作用,总以为食指至关重要,也就给它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很长一段时间来,在提拿别样东西的时候,尽量少用食指。后来就毫吝啬地用来拿酒杯,以为酒诗本一家。

笑了。想起发给你的短信:你还在风的那端?你只回:是啊,何时再喝一杯小酒?我说:只要你来,或者我去。回答得很是轻巧。心里却明白,一百公里的路程,物理上的距离不远。但有时事与愿违,咫尺也是天涯。

你说,十年了。距离上一次出书,已有十年。想想真快,2001年我们再次相遇,那时我的豆豆才满两个月,我匆匆地去领那个奖,筵席上我们互留联系电话。我深信,人与人之间有份维系是神秘的。和其他的人,都是一面之缘,并无更多的后续。

也是十年。这十年里,我一直在读你。在偶尔的电话里,谈论的也是你的新诗。因此,今天翻开书,感觉很是亲切,仿佛我从未与你走远。只消看看诗题,就觉得异常熟悉。

《太姥樱花》“是哪个穿着木屐的女子/轻轻地敲打这一山的山色/使整座山的石头都软化了/成了她浅唱低吟的/一段段词令”。

《靠近春天》“今天你持一张春天的请柬/站在冬天的田埂边/我以奔跑的速度收回你放牧的眸光/我跟着你朗读所有关于春天的祝辞/只有那一句从你嘴边溜出的/只属于你我的春天的话语/我要把它含在嘴里”。

你说,大自然母体的万千气象总能给予我深情的暗示,我从中找到了诗歌的生命,诗人的生命。说得多好。所谓诗人,他不过比别人更多一点敏感,更多一点纯真啊。所以,他看到的世间万物还是它本来的样子。他的诗情,源自他对人世真切的爱恋。

或者说,原来,诗人不过是爱得更多的人。爱一片绿叶,爱一阵拂面而来的微风,爱四季的更迭节气的轮换,爱蓝色的黄昏皎皎的月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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