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夜色清朗如许,令人无可奈何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作者崇拜拿破仑,曾多次跟随拿破仑的军队征战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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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说中作者就通过主角于连表达了对拿破仑的崇拜,他一直在读拿破仑的回忆录,并多次表示做人应该像拿破仑一样建立一番事业。

在当时的法国,红象征着军队,黑象征着教会。这是当时的法国青年取得成就的两条途径。

小说中的男主角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出生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小城维立叶尔。他有幸接受过高等教育,人很聪明,颜值很高,能用拉丁文背诵《圣经》,使他名声大噪。

市长聘请于连作家庭教师,他表面上对市长一家毕恭毕敬,内心中却对上流社会充满了仇恨。他凭借高颜值和高智商很快与市长夫人瑞那夫人打得火热,最后事情败露,于连逃出市长家中。

于连来到贝尚松市,到了神学院,想要在这里谋求发展。然而这里尽是虚伪狡诈之人。后来于连离开了神学院。

院长推荐于连做了木尔侯爵的秘书,很快他又凭借自己的野心和才干取得了侯爵的赏识,成为一个红人,前途也一片光明。

然而于连浪子本性不改,又相中了侯爵的女儿玛娣尔特。两个骄傲的年轻人很快擦出了爱的火花。

虽然玛娣尔特一度瞧不起于连,并有意无视他。然而于连得到高人指点,声东击西,欲擒故纵。假装追求一位守寡的将军夫人,最终俘获了玛娣尔特的芳心。

侯爵虽然不希望女儿委身于连,然而玛娣尔特已经怀孕,他只能接受现实,并委任于连为军中要职。

平步青云,直抵人生巅峰的于连没想到,此时瑞那夫人来了一封信,揭发于连伪君子的面目,指控他为了向上爬无所不用其极。于连一时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身败名裂。

他恼羞成怒,骑马赶回维立叶尔,来到教堂,并枪击正在祷告的瑞纳夫人。后者幸免于难,而于连涉嫌谋杀被捕。

最后于连被判处死刑,结束了他矛盾的、挣扎的、桀骜不驯而又玩世不恭的一生。

在最终的审判上,于连的一番话表达出他对这个无情社会的控诉。

各位陪审官先生,我之所以讲话,是怕受人轻蔑,我原以为死到临头,可以不去计较的。诸位先生,我此生无此荣幸,能隶属于你们那个阶级。在你们看来,我不过是一个为自己出身卑微而敢于抗争的乡民。

我不会向你们祈求任何恩典,也不抱任何幻想。等待我的将是死刑,这可以说是公道的。我曾想谋杀一位最值得尊重最值得敬佩的女子。

瑞那夫人从前待我如同慈母一般。我犯的罪,是不齿于人的,是经过预谋的。所以,判我死刑,可算罪有应得。

但是,我的罪即使没有这么重,我看到在座各位,不会因我年轻而动恻隐之心,仍会杀一儆百,借我来惩戒,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

他们出身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

《红与黑》是一部颇有争议的书,小说无情鞭挞了法国上流社会,把这些达官贵人描写得淫秽不堪,虚伪做作。于连像一个拿破仑式的英雄人物,用上流社会的游戏规则,把上流社会的人耍得团团转,让他们原形毕露,鸡飞狗跳。

然而于连终究是一个悲情的英雄,他死于自己的野心和阴谋。他赢得了代表上流社会的,瑞纳夫人和玛娣尔特小姐的芳心,却依然逃不过上流社会的审判,最后身死名灭。

《红与黑》与奇书《大师和玛格丽特》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前者是对法国上流社会的讽刺,后者是对俄罗斯作家协会的抨击。

小说中的于连与北大弑母案学霸吴谢宇似乎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有文化的流氓。据说吴潜逃之际,曾混迹于女性会所,充分运用自己的文化知识,得到了一批富婆的青睐。他掌握外语,还成为会所接待外籍女士的头牌。

这与使用拉丁文背诵《圣经》的于连,是何其相似。

小说中有一幕,是于连想要通过梯子爬到玛娣尔特的闺房之中,他准备了梯子,然而担心行动被人发现。偏偏此时月光皎洁,夜色清朗如许,令人无可奈何。

司马迁在《史记》中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英雄人物拿破仑踏遍欧洲,最终失败,法国封建王朝复辟。

《红与黑》中的于连搅乱了贵妇与侯爵女儿的心,也难逃上流社会的法庭审判,走上断头台。

《大师与玛格丽特》中的撒旦大闹莫斯科,揭发出俄国作协黑暗腐朽的内幕,最后带走了大师,来到冥界。

也许这就是文学艺术,它并没有改变世界,却写出了作者的愿望,也感动了那些有同样共鸣的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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