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长胜散文欣赏|我与酒的缘分

傅长胜散文欣赏|我与酒的缘分_第1张图片

最早对酒的了解是从《水浒传》上,对那些英雄豪杰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迈气慨相当的欣赏,以为这才是英雄本色。

参军告别家乡前夕。村干部为我们四个即将入伍的新兵送行。坐在村委会热烘烘的火炕上,受宠若惊地接受村干部激昂的劝酒词,嚼咽着平时很少品尝的大鱼大肉,恍惚中觉得自己已经可以象水浒英雄一样开始意气风发的人生了。酒,一杯接一杯地干;菜,大口大口地吃。有敬有还,相互平等。凭生第一次与酒亲密接触,以为白酒不过是标了度数的白水?红酒不过是加了酒精和颜色的果汁?不知者不惧!我以火热的激情、虔诚的态度亲密接触了酒,把白酒红酒亲热了遍。记不清喝了多少酒,也记不清怎么回的家,更记不清家人看见我的模样是如何惊诧的了。现在想想,真是谢天也谢地,喝高了却没有跌进路旁的雪堆里,去寻找那卖火柴的小女孩!

浑身通红,从手指尖红到脚指尖,这是我喝酒永远不变的标志。酒在胃里翻江倒海地燃烧,一波接一波地把食物推出胃囊,最后推出的是苦苦的胆汁。当自己恨不能把胃扒开,把燃烧的酒统统倒个干净的时候,这才知道酒是不能小瞧的。

那年“八一”建军节,我去看望战友。一进门,见他与一战友喝酒。约上不如撞上,坐下来喝酒是不当之请了。我毫不推辞地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了一军用茶缸啤酒。小坐片刻,感觉头重脚轻,赶紧告别。走出大楼没多远,腿突然一软,身子象个旗杆似的,直直地一点点控制力都使不上地摔倒了。军装沾上了泥土,胳膊肘跌的生疼。几个军人围过来,关切问,怎么回事?我爬起来说,喝了点酒,没事的。

想想汗颜,一茶缸啤酒把我打倒在地了!

酒的厉害我是深深领教了,由此而害怕饮酒。可是,现实生活中,不饮酒是办不到的。有关酒的顺口溜相当的生动和有说服力:小酒一端,政策放宽;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酒,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无处不在。朋友聚会,同学相逢,工作应酬,领导考察,供销宴请,庆功酒会,会议招待,亲人同庆,家人团聚。哪种场合能少了酒?酒是快乐的细胞,酒是润滑剂,酒是炸药包,酒是凝聚力,酒是品性检验仪,酒是传统文化,酒是男人的标志。酒一下肚,话越说越多了,勾通顺畅了,感情拉近了,事情好办了,快乐气氛营造起来了。

我虽然怕酒,却十分喜欢酒。喝多不胜,喝少不败。其实,哪次喝多了,一定是禁不住别人的劝饮,禁不住自己硬撑面子当了回英雄,禁不住又为东北人争了一次光的显摆。如果别人不劝不激不拚,自己是不会喝醉的。我喜欢酒在自己的掌控之下,享受那种慢酙细饮,丝丝如缕的过程。

有一年回家探亲,战友送了两瓶“桂林三花酒”让我带上。盘腿坐在家里的火炕上,与离别日久的亲爱的老爸一起品酒。我突然感觉,跟老爸象兄弟一样的端杯饮酒,吃的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家乡土菜----炒干豆腐、酸菜炖粉条、炒鸡蛋,这酒入胃怎么不再可怕,忽然变得那么的香呢?那个香是醇厚的香,有些飘逸,有些通灵,不仅齿痕溢香,而且一呼一吸中都弥漫着幽幽的香。我知道酒不纯粹是辣,也有着通透柔顺的香。当然,这香不是随随便便能够拥有的,只有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才会逶迤而至。我所拥有的这一次酒香,是家乡给予的,更是与老爸融融的亲情给予的,当然也是桂林三花这可以用美字来形容的酒给予的。酒香伴着心香而洋溢,伴着融融亲情而释放。说实话,这个香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髓里,永生难忘。从那以后,再喝什么样的酒都喝不出那个感觉了。


傅长胜散文欣赏|我与酒的缘分_第2张图片

我知道酒是有灵性的饮品,它深藏水中,不露痕迹,却是仙性与魔幻的孪生体。喝尽兴是仙,喝高了是魔。在酒桌上,我敬酒都是点到为止,人家能喝多少是多少,绝不用强,绝对不与别人拚酒。酒量因人而异,能喝的人不显山露水,看上去有量的人其实没量。酒饮适量保健身体,喝高了会伤害身体。

有人说,在家不喝酒,我恰恰相反,喜欢在家里饮酒。在家饮酒,没有人跟你拚杯,也没有人硬劝,自我掌控,自由自在,饮到适量为止。当然,在家喝酒是有条件的,是喝自己泡制的补酒。有时候,外出旅游,在风景名胜景点禁不住诱惑,常常会买上一些当地的滋补品,如枸杞子、人参、鹿茸、灵芝、黄精等滋补品,用高度白酒,将滋补品泡在一只大坛子里。泡制的酒,颜色变得橙黄或者橙红,酒液入杯粘稠,带有丝丝的甜、醇醇的香,喝到胃里温温暖暖的,尤其是冬天小饮,象是喝了一轮太阳一样。

前不久,我去厦门开会。在一家专卖店,看到“金门三宝”的招牌,一问才知道,“金门三宝”就是“金门高粱酒”、“贡糖”、“菜刀”。店老板向我介绍说,“金门高粱酒”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金门岛守军司令胡链为了提升守军士气,督军酿制的白酒。这酒采用金门特产旱地高粱为原料引用当地水质甘甜的宝月神泉,加上当地的特殊海洋性自然环境与气候条件,酿制的高粱酒,口感奇佳,醇正清香,柔顺净爽、余韵悠长。被美誉为台湾第一白酒,与大陆茅台、五粮液相媲美。我被店老板的介绍所打动,买了两瓶58度金门“白金龙”高粱酒。

回到南京,有一天晚上,我将“金门高粱酒”启封,倒出一小盅,呷了一口。立即感到一条火龙从口腔顺着食道直入胃囊。乖乖,酒的火力真猛啊!我这个不胜酒力的人无法招架呢。我找来一只坛子,放入枸杞子和人参,将酒全倒了进去。心想,好酒与滋补品的结合,一定会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功效呢。一次,一位好友来作客,看到酒柜里的“金门高粱酒”,问,有好酒还不拿出来品尝品尝。我抱歉说,这是空瓶了,酒已经被我泡了中药了,如果不介意,可以一饮品尝。

我搬出酒坛子,只见泡制的“金门高粱酒”,颜色红橙橙的,剔透通靓,格外诱人。揭开坛子盖,一股浓浓的酒香扑鼻而来。好酒好酒,好友连连夸赞。我说好酒不贪杯,你大盅我小盅。菜端上来了,酒喝了起来。我感觉格外开心,这酒经这么一泡味道特别的好。首先是冲劲小了,力道变得柔绵悠长。其次从饮用角度看,对肠胃不刺激,又不失白酒醇香特色。好友饮完了大盅,醉眼朦胧地问,再来一盅吧。我击了一下他的掌心说,好酒不能多饮,饮多惹祸。看在喜欢的份上,再给你添上。

酒是好东西,泡什么会将什么味道融进来,而且不失酒的真味。我过去泡酒,一般是选用七、八元一公斤低廉的白酒。喝的不是酒的快乐,而是补品的快乐。这次用上高档的“金门高粱酒”,泡出来的酒,套用一句广告词:味道好极了!

人很怪,不尝不想,一旦尝了鲜,就会耿耿于怀,念念不忘。这个想那个念就象春蚕吐丝一样越吐越多越缠越紧,始终不能释怀。

你可能感兴趣的:(傅长胜散文欣赏|我与酒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