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年度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着力深化改革攻坚、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7-2018年度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五四红旗团委10个


五四红旗团支部20个


团学工作创新奖3个


最佳主题团日活动20个


创新创业先进团队(个人)10个


十佳社团10个


优秀专(兼)职团干部5名


十佳团支部书记10名


优秀志愿者10名


优秀团学新媒体平台3个


“优秀团员”按学院团员总人数的2%推荐;


“优秀团干部”按学院团员总人数的1%推荐。


说明:本次评选开设个人申请方式。个人可经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推荐,直接参评优秀团员(原则上不超过50个)和优秀团干(原则上不超过30个)。


二、评选办法


各学院团委须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和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申报(见附件1)。各奖项由申报集体(个人)自主申报,经学院团委审核推荐,最终由校团委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审定。


三、评选流程


(一)4月8日—4月18日各学院团委组织评选并填写申报材料。


(二)4月中下旬校团委组织评审。


(三)4月底公示并听取意见,集中展示。


(四)5月上旬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四、表彰奖励


对获得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团学工作创新奖、最佳主题团日活动、创新创业先进团队(个人)、十佳社团、优秀专(兼)职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志愿者、优秀团学新媒体平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授予荣誉证书并进行公示表彰。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团委评选工作应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切实加强宣传,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所有提名须经基层团支部充分酝酿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通过民主程序评选产生。


(二)严格标准,营造氛围。各学院团委要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确保推荐的个人和集体是本单位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的典型代表。要突出过程建设,通过评选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以评促建,在全校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推进,保证进度。各学院团委要认真履行评选程序,把评选工作与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有机结合起来,同时按照时间节点,积极做好申报人和申报集体事迹材料的报送工作,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上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五四评优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和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如超出一页纸的请正反面打印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2、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须上交团支部工作手册;


3、所有纸质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二)电子版材料


1、五四评优申报表和汇总表;


2、所申报奖项的附件材料。所有申报奖项(“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除外)均须附有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简明规范、写实量化并附照片一张。集体奖项的事迹材料不超过4000字,个人奖项的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


3、电子版材料请按照附件4的要求整理规范,总大小不超过400M。


(三)上交方式


1、纸质版材料整理好后(学院评选成功后会统一加盖公章)于4月12日(本周四)晚19:00-20:00交至综合楼208教室,逾期不候,纸质材料上交如有疑问请联系组织部周佳(QQ:276274788)赵雅馨(QQ:154994758);


2、电子版材料按照所给附件4示例于4月12日(本周四)12:00前发送至组织部公邮[email protected]电子材料上交如有疑问请联系组织部滕舒扬(QQ:710210215)。


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校团委设立咨询电话(88664199)接受全体团员青年的民主监督。


《附件1:2017-2018年度五四评优评选条件》


《附件2:2017-2018年度五四评优申报表》


《附件3:2017-2018年度五四评优汇总表》


《附件4(示例)(XXX年级会)2017-2018年度五四评优汇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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