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032 浪子回头金不换,凭什么?!

声姬晚岁从良,一世之烟花无碍;贞妇白头失节,半生之清苦俱非。

有一个很出名的笑话:
乞丐到小王家乞讨,他给十块,第二天乞丐又去,又给十块,持续两年。一天只给五块,乞丐:以前给十块,怎么现在给五块?小王:我结婚了。乞丐一巴掌打过去:妈的,你竟拿我的钱去养你老婆?

人性就是这样,你如果一直对他好,他往往并不是一直感恩,而是会慢慢习惯了。
等哪一天,你对他没之前那么好,那么你之前做的一切都不算数了,他只会怪你。

很少见哪一个男子是靠低三下四追上一个一开始不爱自己的女生的,也很少见哪一个优秀的孩子是只靠溺爱教育出来的。

之前一个故事讲一个女孩因为父母的一句批评就觉得父母是坏人,离家出走,走投无路时候,因为饭店老板的一碗面条,居然感慨,您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人。

这个故事很真实,很人性。父母对我们好,从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好的时候就开始了,有的人终其一生都意识不到,父母对自己有多好。

相反,多少电视剧情,甚至我自己的感情,都是下面这样的剧情。一个女孩子条件很好,周围不少男生爱慕她,追求她。可她就是会注意到一个看不上她,甚至处处为难她的人。别的男士做再多,她都不领情。而那个经常为难她的人,不经意一个举动,居然都可以让她感动。

可能这就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今天,新闻热搜“上饶小学案件通报”。嫌犯在学校杀死了自己女儿的同学,原因是那个男生经常欺负他的女儿,而且对方家长始终无作为。

昨天,新闻热搜“日本学生十连休后自杀”,原因是恐惧校园欺凌。

相同的开始,不同的结局。每个结局都是令人心痛的,可是我们不得不正视校园欺凌,甚至是未成年人犯罪这件事。

之前看到几篇报道,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段比很多成年人犯罪都残忍恶劣。最后不仅没有判处死刑或者无期,而且还为了保护未成年罪犯,连姓名和长相都不曾透露。

很多时候,真的觉得看不懂一些法律的意义。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一件件骇人听闻的犯罪事件,最后都是以这两个词为借口画下句号。

我们保护未成年人,是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在他们犯罪的时候再给他浪子回头的机会。

侵害别人,还可以有机会浪子回头,可是被侵害人呢?无辜的人,可曾有给过他们机会?

善就是善,恶就是恶。浪子回头,前半生的错也该先承担责任。晚节不保,前半生的贡献也不该被抹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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