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

因为孩子都大了,需要改善居住环境,于是新购住宅一套。

临近交房,因房屋有很多质量问题,同时开发商在销售过程有很多地方涉嫌欺诈。于是,小区业主在交房之前建了微信群希望共同维权,毕竟人多力量大。

但是几次行动之后收效甚微。原因是没有一个统一的诉求,各家的想法不一样。大家一起和开发商去谈的时候七嘴八舌的说,没有重点,没有形成合力,开发商也不重视。

几轮下来,大家精疲力尽,决定选出代表来和开发商继续谈判。但是,提建议的人很多,一被提名当代表,所有人都后退,没人愿意为了大家的利益去牺牲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去干一件未知结果的事情。在互相推诿几个小时无结果后,几个人主动站出来,愿意作为代表替大家维权。接着大家商议所有起草一份维权声明,所有业主签字画押委托代表们替自己伸张权利。

但是,接下来令代表们头疼的是,签字的人始终不能过半,这样从法理上说就无法代表全体业主。于是代表们天天在微信群里催,打电话催签字,在小区守候业主签字。终于,花费了一个月时间终于凑够了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

接下来,维权小组代表们根据各家的问题汇总确定和开发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虽然有几个共性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很多业主还希望把自己的个性问题也要小组替他们和开发商争取。于是,又经过在微信群里的讨论,争吵,最终确定下了5条主要的共性问题。

接下来维权小组同开发商进行了第一次正式的谈判。开发商的态度还是转移话题并转嫁矛盾,根本没有谈判的诚意。经过两轮谈判后没有任何进展,维权小组转变了思路决定先收集证据,同时把相关证据做成了材料准备给政府相关部门反映。

维权小组在收集齐证据并找到了突破口后,给开发商下了一个最后通牒。这次,开发商一下重视了,立即给了明确等我答复时间。

但是,开发商采取的手段是卑劣的,而且抓住了人性的弱点,给业主逐个打电话,根据每家不同的诉求,承诺进行赔偿。结果,一部分业主禁不住诱惑便答应了赔偿,并收了房。

于是业主联盟被瓦解,维权也就算是失败了。这是一次典型的“乌合之众”(这其中也包括我)之举。人性的复杂是经不起检验的,在这次维权过程中充分地被证明了。

这也是昨天我没交作业的原因,因为我也是维权小组的一员,昨天下午和开发商交涉一直到深夜,所以错过了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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