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言君赵鹏
辩护人:被害人王先生,我就问您两个问题。
被害人:好。
辩护人:请问您是否认识一个叫“茜茜”的人?
被害人:我认识很多叫“茜茜”的人。
辩护人:那有没有一个叫“茜茜”的人给你发过信息?
被害人:好几个叫“茜茜”的人都给我发过信息。
辩护人:尾号是“3453”的这个叫“茜茜”的人你有印象吗?
被害人:辩护人,你这是第几个问题?
辩护人:啊?
被害人:你说就问两个问题,但这是第三个问题了,是你不识数,还是出尔反尔?
……
当人们说“我就说三点”或者“我问四个问题”这类提示语时,可以起到预示的作用,显得发言或提问是有准备、有逻辑的。尤其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在发问、发言时先提示问题或内容的数量,还能帮助法官预期提问或发言的时间。
然而我在法庭上很少用这样的提示语,尤其是在讯问被告人或者询问辩方证人时更是如此。因为我很难把握真正要问出的问题数量——法庭发问要根据当场情况调整问题,预期的问题数量往往和实际情况不同。如果实际问出来的问题比预期的少还好,如果比预期的多,就有可能出现上面的情况。虽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会比较尴尬,场面不好看。
当然,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在提问时预告问题数量的,比如直接询问的场合下,或者辩护人对被告人的发问。不过这样做的前提必须是问答双方在庭前已经进行过充分的沟通,并且确保在法庭上不会旁生枝节。
比如上面那场庭审之前,我其实是和证人做过一些沟通的:
我:王先生,你和被告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被:就是上下级关系。
我:有没有男女朋友关系?
被:绝对没有。
我:我希望您对这个问题实事求是,因为的确有人认为你们的关系不是普通朋友那么简单。
被:我很实事求是,真的是没有。我可以发誓。
我:我不需要您发誓,只需要您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您手机通讯录中一个叫“茜茜”的人,曾经在2016年5月4日给您的手机发过一条信息,内容是:“叔叔,阿姨很好,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我猜这条信息中的“阿姨”应该指的就是被告人吧?
被:确实是指她,不过茜茜这孩子误会了。我当时和被告人经常在一起吃午饭,又都是单身,被告人还总是有意向外界暗示和我关系很好,所以不知情的人误会我们也是有的。但我从来没有和她谈过恋爱,我们连手都没有牵过。
我:嗯,可能是我敏感了。其实这条信息一方面说明茜茜认为你们比较般配,可以在一起,但另一方面也说明茜茜当时知道你们并没有在一起,所以才会这样问,我这种理解对吗?
被:对对对,就是你说的这样。就算有误会,最多也是误会我们可能会成为男女朋友,但绝不可能让别人误会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我:那这个问题我就明白了。我在法庭上不会主动问您这个问题,不过法庭上辩护人可能会问,您最好有个准备。
被:好的。
因此,当辩护人真的提到“茜茜”时,我很踏实,因为对这个问题有预测。没想到的是,被害人用自己的方法让辩护人没有问下去。虽然效果不错,但毕竟这个话题已经被引起来了,与其让对方咽回去肚子里,还不如我们把它摆在明面上: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申请补充发问被害人。
审判长:可以。
公诉人:王先生,刚才辩护人提到“茜茜”给你发的一条信息,无非是想核实你和被告人之间的关系。虽然你没让辩护人继续问下去,但这个问题公诉人也想知道答案,因为它和本案密切相关。所以我补充问两个问题,请你如实回答。
被害人:好的。
公诉人:第一个问题,你和被告人之间是否曾经存在男女朋友关系?
被害人:绝对没有。
公诉人:第二个问题,根据你的手机短信息检测报告,确实有一个叫“茜茜”的人在2016年5月4日给您的手机发过一条信息,内容是:“叔叔,阿姨很好,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 请问,这条信息意味着什么?
被害人:意味着茜茜知道我们当时并没有在一起!事实上,我们的确没有在一起,当时没有,之后也没有。
公诉人:审判长,补充发问到此。
庭前与证人或被害人的沟通,并不是要干扰他们作证,而是要消除出庭人对法庭的恐惧心理,让他们对直接发问的问题提前熟悉,并帮他们预测对方可能提出的质疑甚至刁难,以便让出庭的效果最大化。当然,顺便也能预测一下提问的数量,必要的时候用一下,效果不错。
法庭上的很多东西可以预测,但生活中的事情就不好说了。
比如下面这本书,我们永远无法预测它将销售多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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