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书让你感觉自己很蠢?

虽然我自以为很聪明,实际上大多数人也常常以为自己聪明,但有些书总让你觉得自己很蠢。或者换种说法,在遇见那本书之前你根本就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是那么宽广,有些人懂得的东西是那么多。

首先是苏联作家米·伊林所著,家喻户晓的《十万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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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太阳不复存在会怎样?为什么地球会绕轴自转?什么是星云?这些问题你能完完整整答出个所以然么?我想在不百度不查书的情况下应该答不出来吧,当然也不排除会有能从头到尾知其所以然的高人存在。总之,这本书让我感觉自己的智商好低,生活在地球那么多年,连这些问题都没考虑过,白活了。

然后是刘易斯·卡罗尔的《爱丽丝漫游仙境》。因为心血来潮学英语,先在电脑上看过英语版的,不过却看了好多遍才读懂大致意思,这让我觉得挺后悔的,为什么以前不好好学英语?然后在网上看了电子版,就不知不觉中坠入奇妙仙境里,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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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刘易斯·卡罗尔的才华出众,可是令我佩服的是不是他对小说、诗歌以及逻辑的颇有造诣,而是他惊人的想象力。爱笑经常出现在空中与爱丽丝对话然后隐去的柴郡猫、时间永远停留在六点钟每天都在喝茶的帽商以及老喊着要砍掉自己臣民头可实际上谁都没死的红桃王后。这些奇怪的角色与大胆离奇的想象深深吸引着我。

作为一个写文的,我也不禁嫉妒起他来。而书中出现在神奇蘑菇旁的那个毛毛虫所问那个著名的问题:“你是谁?”以及它自己扑朔迷离的回答,让我再也想不出答案。

第三本则是君子以泽的《奥汀的祝福》。君子以泽是一位中国80后女作家,毕业于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大学。17岁出版人生中的第一本书,让人自叹不如,看照片她也是美美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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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两册的书籍向我昭示它的丰富内容,这套书在读者间也有很好的口碑。先不谈写一本小说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这两本页数共696的长篇小说她几个月就写出来了,并且修改了三四遍。还有些让我差点忘记的小细节:她在打字时会努力寻找女主角身为神后的气场,还真会对着稿子,闭着眼睛,露出被神召唤的神情,心中一有触动的感觉,就紧握拳头,开始打字,口中喃喃自语:“对,这就是神后的感觉......”被路过的妈妈看到,把她吓了一跳。

提到里面人物的构造,一般作家们构造人物会在脑中构想他们的音容笑貌、性格特征等。而擅长素描的君子以泽则会为他们画肖像画,因为是用素描画男主角身上的大片黑色布料,所以她显得很郁闷。得用笔一笔一笔地画满,然后用餐巾纸抹均匀,再一笔一笔地画满,然后......总之画完之后再历经对奥汀眼睛的修改在修改,终于符合第一章那句话的感觉:他将寂夜装入眼眸,把暗影抹在鬓角。他有着全世界最深邃的黑色眼睛。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网上搜搜,说不定搜得到。

对于两天写了五千字几个月还写不完一本小说的我来说,比起君子以泽的认真投入我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她让我明白:写作靠的不是天赋,而是不断追求完美的态度。

看着这本2010年6月出版2016年的再版书籍,觉得催人泪下。又看了看她写的微博,君子以泽可谓是爱情事业双丰收啊,心中感慨万千,但更没忘吐槽一句: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她那样超量完成自己的五年梦想呢?

总之,她用心所著的诚意之作以及认真的态度让我觉得因为写了一点文字就洋洋得意的自己不仅弱爆了,还蠢爆了!

再来推荐一本把我害惨了的书,大约12岁的时候我读了这本书《蝴蝶梦》,又名《丽贝卡》当时没怎么仔细看,我当时就把它当描写上流社会的书来看的。

我看的是1997版本的(大概是),当年拿着看的时候已经有点破旧不堪,但一直没舍得扔。可是刚才在家里的书柜里找了很久都没找到,所以用了刚买的书代替。新版本的封面比原先版本的好看多了,可我还是怀念那虽有些破旧却蕴含西方文化的旧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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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仔细看了看书上关于作者达芙妮的简介,才知道她是一位厌恶城市生活的作家。通过书中描写的一开始就死去丽贝卡的放浪形骸的生活让人了解到当初英国上流社会的骄奢淫逸。而里面“我”与男主角德温特之间相濡以沫的感情也令人为之心动。

于是被这本书感动的我从此决定走向艰难的写作之路,然后信誓旦旦向家里人宣布当作家。

最后被家里人禁止看课外书,直到现在他们看见我捧着书还要嘲笑怀疑一番,唉。

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说完了这个故事,来说说另外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吧。

《藏在世间的美好》接地气的作者,接地气的生活,接地气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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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一开始我很讨厌“鼹鼠的土豆”这个人,刚开始和她约书评碰壁,我心想你自以为很了不起么?然后在群里看到她的消息:有些人约书评就说“我想要约书评”也不说是哪本书,我一个人要回十几条信息,实在没空理。然后我就开门见山直奔话题,果然约到了书。群里时常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我时常闲着无聊就看别人聊天。后来看到她发的广播:有人在群里聊了一下午的天,我一下午写了一篇文章。你在什么地方投入什么时间就成为什么样的人。我心想,哼哼,你写了一篇文章也要发个广播,那我写篇书评不是也要发么?后来我还真一下午没看信息写完书评发了个广播。

之后一直关注她的主页,已经一年多了。每次她都能把我没想到的问题给说出来了,比如:“我从不跟别人发生借贷关系,有人向我借钱,我会评估自己的实力,跟他说,你少借点吧!借给你,我就没打算要,你借太多我承担不了”!真的,没看见这么大方的人。一般人都不喜欢分享自己的经验,让你一个人去闯去撞得头破血流,她写自己朋友的故事,自己的奋斗生活还有生活经验,这些分享满满的干货让我至今受益匪浅。

也让我觉得自己,还真够无知的。

人首先要爱自己,才能得到理想中的爱情。百勒丝的《你是我疲惫生活里的温柔梦想》让人觉得,听她的故事,是对自己的一种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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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里这个穿着白裙子双臂纹身的女孩就是百勒丝,旁边那个长发男人是雷门。她和雷门的感情故事令人印象深刻,他们环游世界各地,都不曾放开彼此的双手。

百勒丝手上的纹身看起来触目惊心,而人们也往往对纹身的女孩投以异样的目光,所以我不怎么赞同纹身。可是她也是幸福的,喜欢纹身的她遇上了身为纹身师的雷门。于是先前男友的嫌弃与自己的羞愧都化为乌有。她说:“相信自己,努力成为自己喜欢的样子。”我在书中感受到她父亲的善良温暖,也看到她感恩父母的用心良苦。她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是有原因的,心灵的富裕吸引着对的人到来。百勒丝勇敢无惧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成为自己想成为的样子,并把每一天视作生命的礼物。

相对她来说,感觉庸庸碌碌的自己挺懦弱,也挺蠢的。都不曾好好爱过自己,又何谈拥有好的人生?

Ps:一个人不觉得自己蠢又怎么变聪明?一个人不爱自己又怎么爱别人呢?愿你露出最灿烂的笑容,仰起头来歌唱,做最真实的自己,然后吸引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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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戒第四期写作训练营第11天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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