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周末加班

7月21日

昨天下午过来办公室加了个班,原因就是前面主任让弄的几份合同给闹的。


一点多来到办公室,开空调烧水,看了下主任说的那本厚厚的书,是江苏省高院出的《商事审判实用手册》,似乎没有对外发行,以前出过一个《民商事审判实用手册》,可以在二手市场找到。


对于这次加班,我一头脑子的雾水,主任出差去了,而因为租赁合同是我拟的,所以只能是我来接待了。但是,应该是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没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呀。


人慢慢来了,听他们慢慢说,我才弄明白。


事情是这样的。开发商A请了物业公司B(B物业公司和业主C签订了物业相关协议)管理某大楼,但实际上B物业公司只是挂名,所有的事情都是由D(包括收房租以及物业管理)在干。但是D在管理物业期间,并没有按照之前约定给开发商和B物业公司费用。现在E站出来,准备替代D的位置。


委托我们草拟合同的是E,需要打消的是承租人的疑虑。


这楼还有两个主要的问题,一是消防未经验收合格(据说是为了把D赶走,而故意整的),二是部分商铺产权不明确(经过过户、抵押以及被保全等等)。


所以,承租人就比较紧张,租金好给,回头消防验收不合格,关门咋办,或者法院要求出租收益交给法院抵债了,这又怎么算。


我首先是把物业这一块给忽悠住了,告诉他们没有问题,我们所有的程序都合法。另外跟几个承租人说,你们有疑虑是应该的,都可以理解,我们今天下午过来就是干这个的,现在商量一下把这些条款加在合同里,不就可以了吗?


一个承租人说需要拿合同给他的律师看看,回头看过了商量好了再说,其他的几个承租人就纷纷附和。我脸上笑嘻嘻:应该的、应该的,确实是应该谨慎一点。内心MMP,你有疑虑,需要这么折腾我吗?打个电话电子版合同发给你,拿回去看完了再一起约好了过来不行?真是醉了。


然后今天下午五点多,顾问单位又给我联系,说约好了承租人过来谈合同,晚上请我过来律所加班。


我告诉他,没时间(我的周末,是用来陪家人的,不是用来陪你们的)。不过还是到了一下办公室,把最新的合同发给主任。

不陪你们玩呢,爱咋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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