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超详细的病例行动轨迹

(敏感信息隐去)

刘姝麟情况说明

刘姝麟,女,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白沙河路号号楼单元601户 ,现住在李沧区虎山路70号虎山花苑D区9号楼单元户,联系方式182。该系2019年2月4日12时由莱西到青岛,2月8日晚上通过电话得知其母亲被确诊为新冠,自己遂拨打120就医,9日23时在医院确诊,现在胸科医院住院治疗。

在青轨迹:

2020年2月4日中午11时通过网上约车,约到车牌号为鲁B3W的车主宋(身份证号码370285,183,已隔离),由莱西北京路高速口驶入,于12时从李沧区东李高速出口驶出,行驶至李沧区君峰路与京口路交叉口处附近的青岛8天连锁公寓看房,刘姝麟到达该店时称,当时店内有一年轻女子及一老年女子共2人,该2人当时都未戴口罩,自己从11时上车时就一直戴口罩,该到该店后与老年女子有过近距离接触,在该店看过房间后感觉不合适,遂同车主宋世才一起离开,整个看房过程10分钟左右,期间未再接触其他人;后刘姝麟,通过手机网上租房,从汇鲁公司租到虎山花苑D区9号楼单元户的一间房子,并约好在虎山花苑D区东门同汇鲁工作人员见面,该与车主宋于13时30分左右到达D区东门,在等汇鲁工作人员过程中从门口对面的天猫小店超市购买过生活用品,当时店内有店主一男一女2人,该与店内2人有近距离接触,而且刘姝麟购买物品系现金交易。该买完生活用品后,在小区东门等汇鲁工作人员时,在门口有一年轻女性工作人员及3名男性保安,女性工作人员曾近距离向其核实情况,在核实情况过程中,刘姝麟曾将自己的手机递给小区门口的女性工作人员接电话,核实完情况之后,汇鲁的工作人也来到小区门口,将9号楼单元户的钥匙交给刘姝麟,刘姝麟拿到房屋钥匙后,同车主宋一起拿着行李由小区东门步行至9号楼单元户,进入小区后未接触到其他人,刘姝麟到住处后,宋离开;2月5日、6日、7日连续3天下午一两点钟曾到小区东门对面的天猫小店超市购买物品,每次都是现金交易,且该称7日到该店购买物品时,店内顾客较多,其余时间刘姝麟未到过其他地方。

2月8日14时,刘姝麟自称其大学老师赵(身份证370285,电话133),驾车(车牌号鲁B9)自黄岛来青岛找刘姝麟,两人系在小区东门见面,后刘姝麟又同赵一起驾车至青岛李沧区万达超市,将车停至地下停车场(具体位置不清),后步行至到万达超市购买了花生油、香蕉、浴巾、食盐等物品,并称在超市内转过水果区、调味品区、零食区、炊具区、学生文具区,用手拿过铲散装米面的铲子,挑选过零食等,前后在超市逗留30分钟左右,买香蕉时与超市香蕉称重的工作人员有近距离接触过,买完物品后由赵用微信结账,二人又步行至车库,上车离开,到虎山花苑D区东门后,赵一人驾车离开,刘姝麟一人到小区东门对面天猫小店旁边的药店购买了部分感冒药品后回到住处,当时店内有2名女性工作人员,均戴口罩,自己系微信支付。晚上9时许,其租住处回来一男性合租室友(彼此不熟悉),刘姝麟戴口罩与其有过几句简单交流,10时30分,刘姝麟接到其父亲电话,得知其母亲确诊为新冠,该遂立即告知了合租的室友,并立即拨打120至医院就医,2月9日23时在医院确诊,现在胸科医院住院治疗。

近距离接触人员:

一、车主宋,身份证370285,联系电话183,同乘坐一辆车,已隔离;

二、赵,身份证370285,电话133,同乘坐一辆车;

三、青岛8天连锁公寓一年轻女子及一老年女子2名工作人员;

四、2月4日13时30分许,虎山花苑D区执勤的一年轻女性工作人员,该曾拿过刘姝麟手机;

五、虎山花苑D区东门对面天猫超市一男一女两名店主,

刘姝麟曾于4日、5日、6日、7日连续每日下午一两点钟到该店购买物品,均为现金交易;

六、8日14时万达超市香蕉称重的女性工作人员,刘姝麟选好香蕉后给该工作人员对香蕉称重;

七、8日下午15时许,在虎山花苑D区东门对面天猫超市旁边药店的2名女性工作人员;

八、8日21时30分许,刘姝麟在租住处见到的一男性合租室友。

刘姝麟称,该自到青岛后,在外出活动时,自己一直戴口罩防护,没有不戴口罩与他人进行交流的行为,2月4日来青岛之前,自己一直在莱西生活工作,4日到虎山花苑D区9号楼单元户出租房时,该房内其他室友还没有入住,直到8日21时30分才见到一男性合租室友。

特此说明。

                            虎山路派出所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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