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我曾经喜欢过的一汽车皮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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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一个人可以同时喜欢两个人吗?

        可以啊,怎么不可以。

        我高中喜欢过一个男生,很多年后才写成一篇散文来纪念暗恋。那的确是默默潜伏了六七年的深情,但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断断续续地喜欢了一火车皮的别的男生。

        有些人的心是收纳箱,可以分层搁放。

        我的收纳箱有一层,妥帖地放着一个男生。


        这是我最近看到的一本书,八月长安的《时间的女儿》这部散文集中的一段话。记忆颇深。

        在我生命中的求学年代里,我的心也是一个收纳箱,每一层都放着不同的人。而我觉得每个阶段对我来说都是一段记忆,我想把他们都写出来,纪念我的曾经,不懂与懂的暗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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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层 >

        五年级的时候,我转学到另一个学校,进入一个新的班级。相处不久之后,我发现我们班有一个男生,白白瘦瘦,干干净净的,成绩还可好了。印象还不错。

        那时,我们每周会写一次作文,优秀的作文会被打印贴在后边墙上当做范文。我的作文向来写得不好,从未登过那墙,起初还心怀期盼,久而久之,也就淡了。

        一次下课,新的范文又被打印出来贴在了墙上。我凑过去看,看到的第一篇正好是那个男生写的。仰着头看了好久,总算看完了。我还记得是大致讲了他幼时玩耍从高处摔下,摔伤了手,父母心急如焚地将他送往医院,不辞辛劳的照顾。最后,手恢复了健康,却留下了疤痕。他在结尾处写道:这是痛的痕迹,这也是爱的痕迹。老师在点评里着重的点评这句话写得有多么多么的好。

        我那时也在反复念叨这句话,觉得写得真好。真是厉害。我怎么就写不出来呢?

        动心太容易了,只要看到了对方的美好,就能感觉到心正在跳动。

        从那时起,我应该就是喜欢上他了吧。

        但是,在五六年级那个时期,“喜欢"这个话题本就像是一串永远燃不尽的鞭炮,所到之处永无宁日。所以,我永远都不可能会说出来,只会放在自己的心里。

        可是,喜欢一个人,即使不说,你的眼神永远不会说谎的。

        一天,我和一个玩得挺好的好友结伴回家,姑且就称呼她长辫子好了,因为她头发比我的长。在路上,长辫子自然地问起我是不是喜欢某某?我心里一怔,暗想“她怎么知道的?”随即矢口否认。

        这下开始轮到长辫子疑问了,“你不喜欢他吗?我可是因为你喜欢他才喜欢他的。”

        我听到了什么?我没想到还能这样喜欢一个人,直到多年之后。

        我问她,为什么觉得我会喜欢他?

        长辫子答道:“你平常体育课就喜欢盯着他看,又总是跟我说他的事情,我想你关注的这么密切,还以为你喜欢他咧?”

        我定下来细细回想了一番,似乎确实如此。于是我承认对他有好感,长辫子听到我的回答也很开心。

        对他的喜欢就这样一直到了毕业那天,拿到初中的录取通知书后,同学们三三两两离开,最后剩下我和另一个同学留下来最后一次打扫卫生,这应该是自愿的。

        我弯着腰,无比认真的清扫着座位底下的垃圾。差不多扫完了一组,我的余光瞥到窗外有一个人站着注视着里边,那个人依稀辨认出就是他。我装作没有注意到的样子,一心一意地打扫卫生。直到扫完整个教室,觉得他已经离开了,才看向那边,空无一人。我跑出去,看看走廊的两端,也没有人了。

        就这样,我走了,与小学的操场,教室,同学,以及那个我曾经喜欢过的人默默告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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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层>

        暑假过得很快,转眼来到了初中,来到了一个新的班级,融入新的集体。如你所想,我很快速地将之前那个男生忘记了,又遇见了另一个人,并把他放在了心里的另一层。真是善变又花心。

      他成绩很好,人缘很好,敢作敢当,戴眼镜,习惯用蓝色笔写字,跟我一样的瘦。不记得又是从哪一刻开始喜欢他的了。但是初中的我已不是几年前小学的我,我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感情。所以应该没人发现吧。

        他是副班长,我是另一个,我很开心。但我基本上是没什么事情做的。所以也没有什么太多交集。

        不知道为什么,关于他我记得的事情很少,唯一还记得的是他写给我的同学录后面的毕业留言,也许是因为还被保存的缘故。写了很多字,我当时也看了好多遍吧,记不清楚了。但后来我才知道他给每个人都写了好多,有一点点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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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高中时代在大多数人的回忆里,都是一段特别的时光。

        那是高三的时候,我有一个同伴,就称她子玉君好了。她喜欢楼上理科实验班的一个男生,其实,应该说,不只她一人喜欢。光我知道的,就有三个人。

        因为那个男生,确实足够优秀。身高传闻一米八,目测足足比我高了一个头。长得还挺好看的。老师眼中的尖子生,别人家的孩子。热爱篮球,打得很棒。这也就算了,听子玉君说,他的情商还很高。整个一优质男生,怪不得这么多人会喜欢他。

        名声一直很响,但我一直到高三,因为子玉君,才能把他的名字与人正确配对。

        高三生的时间,比金钱还宝贵。一下第四节课,都是冲到食堂去的。子玉君很懒,不愿意跑。但由于我们处在二楼正对楼梯口的一个班,还是有一些先天优势的。

        一次刚走到下边操场,子玉君突然拉着我的手跑起来。我刚想问干嘛?她指着前边一个人的背影说,“那是某某某,我们快追上他。”我醉了,但还是一起跑。奈何腿长比不过人家,实在追不上。

        但是自从那次“偶遇”之后,子玉君每回下课都要拉着我狂奔,为能与他同抵食堂,与他站在同一个窗口排队,看着他英俊潇洒的背影。

        就这样过了很久,我发现我也已经到达了可以一眼在茫茫人海中识别他背影的水平,说起来还得感谢子玉君。

        除了这个,在每次考试年级大榜出来之后,子玉君都要拉着我过去,除了看我们自己的排名之外,还有就是那个男生的排名。说来还真是敬佩,在理科实验班这高手如云的班级里,他的排名还是可以的。

        我们两个班级的体育课的时间相同。但一般高三生的体育课,集个合就解散了。要不去了商店或者吃饭,要不回教室刷题,还有就是像我和子玉君在书店闲逛的人。

        一次俩人买了零食在路上正吃着,子玉君眼睛一亮,指着篮球场说道:“那不某某某吗?我们看看去。”我说好啊!但随即她又不去了,因为她觉得周围都没人,就她一个太尴尬了。没辙,就走了。

        高三党的时间过得很快,我跟子玉君仍旧在跑去食堂的途中奋力寻找那个熟悉的背影,仍旧在体育课上百无聊赖的乱吃乱逛,仍旧不时地去查看年级大榜……不过,他后期好像不太好,退了几次步。子玉君很担心,觉得他状态不好。我赞同。

        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好像也喜欢上了那个人。这应该是真的喜欢吧,与之前不同,我有很多清楚的记忆,不自然的暗自喜欢。

        唉,原来我也会因为一个人喜欢一个人而逐渐喜欢他。说来确实不太道德,于是我立马跟子玉君说了这件事。没想到她却回答我说:“你也觉得他很好吧,我就知道,他这么优秀的人肯定好多人喜欢。”我笑笑说是啊!于是还是决定默默地喜欢好了。

        一次,我们下楼,迎面撞上他走过。我跟子玉君装的可淡定了,等人一走过,就开始按捺不住欣喜之情,开心极了。我说他手里拿了一本资料辅导书,极像“五三”的固定的色彩出卖了它。子玉君看了我一眼,“不怀好意”地说道:“你看得还真是仔细啊,不过人家确实是要搞学习的,高考还有多少天,哪像你净看些小说杂志。你啊,还不多刷点题,你就要被别人赶超了!”我无言以对,因为我确实是个不那么勤奋的人,即使身处高三。

        其实吧,确实,我心里清楚,他离我们是有一段距离的。但是现在我才想明白,在那个时候,他就像一道光,照进我那段单调无聊的时光。他的美好,让我想要变得更好。

        毕业总是来得很快,他考上了武大。我很为他开心,但一方面觉得与我离得更远了。唉,大学的他,必定会是更加出色的吧!想起那句经典的话——

       


        现在的他是最好的他,可很多年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最好的他和最好的我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


        但其实,我觉得,现在的他是最好的他,很多年以后的他,会是更好的他。而最好的我,在什么时候,我不知道。我们之间,隔着的,也许不仅仅是一个青春。

        高考结束完的那个暑假,我进行了一次旅行。在旅行的过程中,我看到了一个背影,很熟悉。可却在他转头之际,才发现自己认错了。

        到了大学,我遇见各种不一样的人,也许还是会时常想起那个男孩。但我心里清楚,暗恋本身就是没有结果的,它是只属于一个女孩的美好的记忆。

        现在想想,我也是曾经喜欢过一汽车的男生的。可是很奇怪,因为我发现这种喜欢竟然是可以并列存在的。但是它们会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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