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女员工三年内不能生小孩,否则自动离职,这样的公司要去吗?

      有些事情在你看来不可理喻,可身在其中的人却觉得稀松平常。

      今天面试,对方很满意,正想不枉我斥巨资(一勾水)搭车来,最后HR总—一个打扮精致的女中年面试,一开始就夸我既然地产租售都有经验,能否在工作未饱和情况下,兼顾公司招商部工作呢?我愣了一下,问什么物业招商,结果HR说老板有些厂房需要招商。当时有些吐血,我面试的地产营销策划,跟这八竿子打不着,就礼貌回答对厂房这块是空白,没什么概念,但如我业务范畴内能做的,肯定会协助。 HR便作罢。

      接下来的话令我有些吃惊了。她说因为老板是潮汕的,要求女员工进公司三年内不 允许生孩子,如果“不幸”怀孕了,要主动提出离职,并就此要签一个协议,当然这个我们也知道没法律效应,只是个君子协议,但你想,像您这个高职如进入公司,产假那么长,工作由谁做呢?是不是要多请一个,公司损失就很大了………接下的我就听不下去了。

      因我有车贷房贷,资金有些紧,当时也发蒙,没遇过这么奇葩的公司,所以没马上回绝。即使对女性产假肉痛的公司,也没这么明目张胆的。HR看上去就一成熟职场女性,这种丑恶的观念却说的理所当然,还什么君子协议,难为她说得出口!

     最后,我又问三年内不生小孩是否硬性条件?HR说公司规定是这样的。

     后来,家人打电话问我面试如何,我还在犹豫,毕竟太久没工作,没钱了,可以做几个月试试看。希望我有个工作就上的恶姐一听这个离谱的要求,马上说这什么破公司啊当然不要去啦! 我才后知后觉意识道这个公司歧视严重,如接受不了女员工产假,那小孩生病了、学校接送、二胎筹备等等这些情况是不是更不应该发生呢?

城市快节奏生活令工薪族时刻焦虑,养个生小孩的好身底对很多人来说都是奢望。撇开女性是否想或需要生小孩,要求女性三年不得生小孩,显然剥夺了女性的权益,都9102了,还将这种迂腐的条件当铁令的公司,应该走不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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