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生命里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时间久了,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 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


第一次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在高二。那时候刚刚读张爱玲,几乎完全读不懂。现在想来读的是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的第一版(2012年)。

当时不过十六岁吧,只记得红玫瑰叫娇蕊,白玫瑰叫烟鹂。娇蕊是新加坡华侨,张爱玲写起来总是顺手的,我读起来却没有那么容易。隐隐觉得一种独特的平静感,读到最后振保又改过自新,也只是看过了而已。

第二次是大三的时候,南风发给我一段文:但是他对她的身体并不怎样感到兴趣。起初间或也觉得可爱,她的不发达的乳,握在手里像熟睡的鸟,像有它自己微微跳动的心脏,尖的喙,啄着他的手,硬的,却又是酥软的,酥软的是他的手心。

一看便知是张爱玲的手笔了。后来知是《红玫瑰与白玫瑰》,又在图书馆翻了一遍。

想来振保真也是不容易,思绪在两个女人之间来回盘旋。爱着红玫瑰,而红玫瑰草率地做了让他难以承受的事。认了命选了白玫瑰,那颜色则更惨淡了,倒还不如跟红玫瑰与这社会玉石俱焚了。 

又叹息振保竟出去堕落,他终于开始嫖了。最终在浴室那盆浅淡的黄花前面,他闻到那清香,忽然疼惜起他自己来。深深地悲伤着,觉得他是在糟蹋自己的身体。

想必还是放不下心中那红玫瑰罢。

第三次重读这本书,就到今天了。

好不容易戒了八个月的烟,昨天又抽起来。跟一个北京人赌气,若你喜欢红,那我就非要做你心口的朱砂痣;若你喜欢白,那我非要做你握不住的白月光。总之我生了气,我就让你这一生都远远地望着我,绝不给你接近的机会。

今天倒是平静了。觉得胸口总有一团烟缭绕着。我想我心里是有一团火,路人只看到烟,而他是真正看到那火焰了。北京人说话,总带着对什么都无所谓的语气,我想起那种好听的北京口音,便又去读《红玫瑰与白玫瑰》。

振保何止有两支玫瑰,他在英国与一女人另有瓜葛,不敢为红玫瑰对抗整个社会舆论,娶了烟鹂,觉得白玫瑰不如意,便又出去玩了不知多少女人。张爱玲具体描写过的,一女坐在车上等振保,他出来用雨伞把地上的水故意溅到女人身上,听那娇弱的尖叫声,内心有一种狠狠的快乐。

男人本性。越长大便看得越清楚。张爱玲写“至少两个”女人,她早已看透。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也许这是唯一的解脱的方法。

生命到每一阶段,所看到的东西,所有过的体悟,都与之前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张爱玲对人性的设譬常常是惊人的。上个世纪的上海,已经感知到这种变化。物质一旦发展到某一水平,就会给人带来无尽的寂寞。那不是两性关系能解决得了的,但是能有些微的作用,便一次次去试了。    

大家都是在匆匆中抓住一点解脱,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

如振保一般堕落而放纵,也只是一时。第二天又像振保一样,改过自新做个好人,一样可得到社会的原谅。

张爱玲作为中国现代文学海派的代表,她的语言是无可挑剔的。白话文改革之初,唯有她用的洒落而不露痕迹。而她对于人性的分析,则更是其他人不能比的。

而当下对于张爱玲的研究似乎始终不是主流。大概是在某种大环境下,不肯承认人性的堕落吧,或者说,承认了也并无益处,倒不如忽略。

而张爱玲在我心里是无法被忽略的。在三十年代的上海,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识透了他人试图躲避的深刻人性,自此再没有什么红玫瑰白玫瑰了。

              —END—

你可能感兴趣的:(重读《红玫瑰与白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