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创商学院贾田:IP衍生品消费的两种驱动模式

IP衍生品就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从底层逻辑上讲,实际上是两种消费促成的。

第一种就是粉丝促成的IP衍生品消费。所谓粉丝,就是该IP的粉丝,由于对于该IP的喜好,因此会消费这个IP的衍生品。这种驱动模式多见于内容向IP,这是因为内容向IP的粉丝黏性高,互动多,不停地原创内容的产出,直接拉升了复购率。

在粉丝消费促成的驱动模式中,有一种周期性特别明显的情况,就是购买者出于某种目的,针对某个人投其所好,购买其所喜爱的IP衍生品,也就是IP衍生品作为礼赠品的存在。这种驱动模式,以季节性和特定群体事件最为明显,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成本相对较低,风险相对较小。

第二种就是设计促成的IP衍生品消费。消费者出于对某一个平面设计(包括但不限于IP形象以及插画和其他的一些图案。)或产品设计(包括产品的功能设计,造型设计等)所引发的即时冲动消费。这种消费是设计驱动型消费,跟IP本身有没有粉丝,有没有好的内容是没有直接相关的。颜值即正义。这种消费情况是目前绝大多数的IP所存在的情况(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现在有好内容的IP真的很少。)。

在设计驱动的IP衍生品消费中。又分为平面设计驱动型消费和产品创意设计驱动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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