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主义的哲学》节选(一)

▼醉生梦死的快乐——酒仙李白

李白(701年-762年)是有名的酒诗人。在日本的奈良时代也有一位叫做大伴旅人(*1)的诗人,因为创作了很多颂酒诗而为人所熟知,李白比起他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李白所处的唐代,是被大众所讴歌的玄黄宗和唐贵妃所处的盛世。唐代的中国,当时在世界上来说也是文化强大的国家。李白年少时四处流浪,居无定所,直到自己的文才被认可之后,才一路来到首都长安,成为了玄黄宗的座上宾。他本可在朝中大展拳脚,但依他那种不逢迎的孤傲性格,马上就被别人拉下马来,又一次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流浪的日子里,李白每天都喝的酩酊大醉,任由自己沉溺在放浪不羁的状态中。甚至在大白天喝醉了酒倒在路中央睡着,在半醉半醒间被朝廷召唤审问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也有一种说法是,李白对于朝廷中丑态百出的争权夺利,以及陷害他人的种种阴谋已经渐渐厌倦了,所以才故意表现的傲慢无礼。有时候他对玄黄宗溜须拍马,说三道四,或是和长安的纨绔子弟一起在街上溜达,也只是一种伪装,他生来便是桀骜不驯,血气方刚的性格。

李白的好酒量闻名长安市,当时的人们都称呼他为酒仙。而李白的朋友、同为名诗人的杜甫写下了下面的这首诗来形容李白的醉态。

李白斗酒诗百篇,

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

自称臣是酒中仙。

在豪饮一斗酒的时间内便能创作出一首诗,而且就这样创作了上百首诗,李白真是伟大的诗人。当然,,这是如白发三千丈一般的夸张表现,李白不仅出没于王侯将相的宴席上,他也光顾街中胡人(*2)开的、所谓具有异国情调的酒楼。

那时的国际都市长安聚集了诸如中亚人、波斯人、阿拉伯人、印度人、日本人等发色各异的民族,而西方的伊朗人和和雅利安人后裔,被统称为胡人,备受推崇。女性胡人,也就是皮肤白皙的胡人公主经营的酒楼,深受李白等诗人的赞赏。

就像上面杜甫所写的那首诗一样,李白豪饮作诗的时候,说不定就在胡人酒楼的某位肤白貌美的公主膝上醉倒过。

用吉川幸次郎的话来说:“李白的快乐主义和其他中国诗人一样,是作为对世界和人生发展路途上悲观情绪的一种反抗,并催生出了一种让自己短暂的人生更加充实的态度。”确实,他喝酒的时候思考人生理想也仅仅是让其显得更加伟大而已。

三百六十日,

日日醉如泥。

虽为李白妇,

何异太常妻。

这首李白创作的叫做《赠内》的五言绝句,以诙谐的方式表达了一生都在半醉半醒中流浪的诗人对妻子的同情。

“太常”是指在朝廷侍奉上帝的官员。他们工作勤奋,因此不会和女人同床异梦。而李白想说的是,很不幸地,他的妻子也和那些官员的妻子一般,他每天醉生梦死,神魂颠倒,连妻子都很难靠近他。

而关于李白的死,也有一个由来已久的、很相称的传说。那就是他喝醉酒之后乘上一艘船往采石江驶去,想要捕捉水中月影,结果一失足掉入水中溺死了。



*1 大伴旅人(665年-731年)是日本奈良时代初期的政治家、歌人。父亲是大伴安麻吕,母亲是巨势郎女。儿子中包括有名的大伴家持。一样知名的万叶歌人大伴坂上郎女为其异母妹。

*2 胡人,或称胡族,是古代中国人(汉族)对外族的称呼,主要是指欧亚大草原上的游牧民。该名称来源一说是匈奴人在历史上自称为“胡”,另有说法为鹘人的错写,因为草原游牧民族多有养鹰的传统,秦、汉时期的胡人一般指匈奴,晋朝的五胡乱华指的是内迁的匈奴、鲜卑、羯、羌、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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