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政中介的案子说起

        我家宝宝一岁半时通过家里附近家政中介用的一个住家保姆,带宝宝出门学步时因为疏忽松开拉着的学步带导致面部的额头损伤,保姆走了,家政中介说跟她无关、没有她的责任,于是我向工商局进行了投诉举报,得知她是借照经营后诉了家政和保姆,法院通知发现保姆的户籍地址不存在,所以法院判决也就很快下来了,判决家政公司承担责任。

      让我不解的是,就这样一个借照经营的私人,换句话说就是无照经营的一个人,在经过了工商调查警告和法院判决后,仍然在正常营业,网络账号更是保持每天数十条的推广信息,数十计的人无业无法核实证件的人员来来往往。

        这个怪像的造成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在我看来至少三个方面:1.经营人她自己是法盲,有恃无恐,2.相关主管部门人员不作为,查过了有违法行为也当看不见,3.被侵权的消费者缺少维权意识。这案子本身不是一个大事,但是这种现象在各行各业是一种常态。

        希望引起大家的警惕,在雇佣家政服务人员时,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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