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那三个女生,一个成了我同桌,一个成了我喜欢三年的人,一个成了喜欢我三年的人。
乍见之欢,一时心动,再而衰,三而竭;
久处不厌,一往而深,再而刻骨,三而铭心。
时间就这样在整个冬天里,飞度的消散,就像四楼楼顶消散的雪花,太阳一出来,是它最闪耀的时刻,也是它最难过的时刻。
那个时候,对时间还没有太多的概念,只知道推日下山,放学回家,一顿三餐,日子就这样平凡的过着,转眼便到了初二。
云水中学不大,对着校门的就是一座教学楼,左手边是老师宿舍,右手边是一栋办公大楼,当然这个最后才定下来的。
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就在那办公大楼上,那一届学生比较多,至少在云水镇历届中算是多的了,我们单独一个班就被放在了办公楼上。
最初我们是在四楼,孤零零一个教室,一个班。到了初二的时候,我们搬到了二楼,原本对面教学楼上的九班,也由于教室的缘故,搬到了办公楼上,到了二楼。
于是我们两个班就见面了,办公楼上唯一,哦,唯二的两个班级,也由于少了教学楼那边的其他班级的学生打闹,我们两个班一直相处的很好。
九班换了班主任,成了我二爸,他教物理。十班也换了,不过不重要,重要的是换了座位。
时隔多年之后,我依旧记得很清楚,我在第五排,靠近过道,旁边是我同桌,叫燕子,是当初朝我衣服里塞雪球的其中一个。前面一排是文娜和王欣,也是当初朝我衣服里塞雪球的人。
我是和洛云在初中相识,但整个初中却和她没有说过一句话,因为她是九班,我是十班,所以隔了一面墙,也隔了初中三年青春。
第一次听她的名字是在一堂英语课上,英语老师念了她的一篇英语作文,还向我们夸赞了一番,说是如何如何好,让我们好好学习英语。
像我这种写英语作文,遇见不会的词,用汉字代替的人,学英语的话肯定没有听进去,英语作文是想听来着,不过听不懂,于是也就放弃了。
可是我前排对角处的王欣却说,她认识洛云,知道她英语很好,她是九班的英语课代表。
王欣是我们班长,也是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呃,明人不说暗话,我喜欢她,从初一到初三,喜欢了三年。
说来也可笑,如今关于她的记忆,已是微乎其微,我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她,也忘了什么时候就突然不喜欢她了……
或许喜欢是一瞬间的事,不喜欢也是如此。那个时候,还没有舔狗这个词,于是我心安理得的喜欢了她三年。
那个时候,那个年龄的爱情,的确很简单,从来不说喜欢,也从不表白,就单单的跟在她的身后,就已经很快乐了。
知晓了王欣知道洛云,有次下课和九班同学闲聊,于是就有意无意问起了他们班的洛云,至于原因就是英语课上老师念了她的作文,让我们学习一下。
笑话,我怎么可能去学习一下,但我也总不能毫无理由就去打听隔壁班的女生吧,免得传出风言风语,让他们误以为我在追她,传到王欣耳朵里就不好了。
“诺,那就是。”隔壁班的哥们指着一个女生说。
穿的自然都是校服,个子也不高,不过后来倒是长高了,梳着一个齐耳短发,带着一个圆眼镜,长得一般,很一般。
当时她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和一个男生吵架,嘴里说不上唾沫横飞,但绝对和街头大妈有的一拼,当初的我绝对不会想到,后来我有一天竟然会喜欢上这么一个女生,而且是最喜欢的一个女生。
看到这一幕,我转头就回了教室,心里想着:“这英语学的好的果然都很差劲。”当然这是建立在我英语成绩差,还不自知的基础上,对那些英语好的人的嫉妒恨。
回到教室,看着王欣背影,还是觉得她要比洛云什么的好多了。
每天打打闹闹,看看王欣的背影,就觉得很好。
那个时候不知道什么是喜欢,每天在她面前晃悠。现在想起来,当初她似乎很不待见,一生气就打我,当然是用书,一般是我的书,她学习成绩那么好,还是要好好爱护书,我倒是无所谓,每次一惹她,就很自觉的将我书给她,然后笑嘻嘻的挨打。
没关系啊,她愿意打我说明她还是很乐意和我玩,这是周瑜打黄盖,都是你情我愿。
有时候她生气后,会打的很疼,书角朝我头打,后来也会掐,最后变成了拧耳朵,她说这个不废力,打我太吃力了。
我已经忘了当初是怎么逗她的了,一件也记不起来了,我知道这也不是她的错,只是不喜欢而已,可是当初的我看不出来,也许看出来了,却装作看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