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ra的一点思考

最近,人民银行的数字货币DC/EP在苏州开始落地试点了,应该说速度还是很快的。从去年6.18(京东的促销节)Facebook发布Libra白皮书,libra不断地被美国、欧洲政要、金融界质疑,还有小扎被国会的多次问询,之后当初雄心勃勃的二十几个加入libra协会的大厂,像mastercard、PayPal等相继退出,这不2020.4.16,改版后的Libra白皮书已经完全妥协,从原来计划锚定一揽子国际主要货币和债券的目标改为了支持锚定单一货币,说白了就是锚定USD,而且放弃了向无许可链发展的规划,也就是不向公链发展。然而,在这一年里,我们中国快速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工作,不到一年时间,我们的法定数字货币已经落地试点,推进效率不得不佩服,确实非常快。

我国推出法定数字货币DCEP,民间非常欢腾,当然这是开始,dcep必定是一个影响深远而巨大的事物,说到好处,我个人的看法是,从国家和民间的角度,7:3。也就说dcep带来的好处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远大于给个人带来的好处,当然有人也会说,给国家带来好处也是给个人带来好处,这样说固然没错。我们讨论的是,现实的可以让每个人看到的好处。

我们知道dcep目前采用的央行+商业银行的双层架构体系,这个体系更多的是从现实金融系统的基础设施应用和利益角度考虑的,如果从区块链的纯技术考虑,是不需要商业银行这个角色的。数字货币与传统的电子货币,也就是我们现在用的手机网银、支付宝本质的区别两点:一是无限法偿性;二是货币可追踪性;而我们常说的点对点支付,即类似于现金支付,dcep可能不是完全基于区块链的点对点网络来实现的,这个跟上面讲到的双层架构体系有一定关系,当然各个商业银行如何实现dcep的管理,技术方案应该不至于区块链一种方案。

那么,对于我们个人,其实网络支付的场景下用电子现金还是数字货币,基本没有什么差别,唯一的好处恐怕就是在没有网络的前提下,只要手机有电就可以实现支付,这里就展现出了数字货币完全替代现金的能力。除此之外,恐怕对我们没有更多的好处,也许未来商业银行基于dcep能开发出一些更有吸引力的应用,这个暂时看不到。对于国家来说,dcep那就更有价值了,首先,dcep的所有流动轨迹数据央行全部能掌握,这不仅有利于AML,包括贪腐治理,资金划拨的使用监管等等,在这些可以看到的方面,应该是会真正地大幅提高效率,数字货币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当然这个眼睛是央行的眼睛哦)。这是在国内层面的几个好处,其实还有一个更大的战略意图,那就是人民币的国际化,打破美元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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