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新疆注协发布公告——取消2020年注会考试!
近两天,浙江、江苏、河南三个地区陆续发布了相关2020年注会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也预示着,继深圳、山东之后,又有三个地区的注会考试稳了。
总结,截止目前,北京、新疆两地取消2020注会考试,深圳、山东、浙江、江苏、河南5个地区的注会考试正常。其他地区还未有正式通知,小编会陆续关注,第一时间给宝宝们通告最新消息。
新疆取消2020注会考试
关于调整2020年新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组织安排的通知》(财考办〔2020〕1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决定取消2020年新疆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2020年新疆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二、按照规定,新疆考区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三、考生报名费将按原交费渠道退还。
感谢广大考生对本次考试调整的理解和配合,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新疆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河北、江苏、河南四个地区
2020注会考试稳了!
以下为已公布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地区的通知详情:
浙江省
9月15日,浙江省发布《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浙江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下面具体说一下。
一、全体考生应当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身体健康且体温低于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二、考前14天,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避免或减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三、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一)如无相关症状的,应提供本人第一个考试日前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经自行在“支付宝”、“浙里办”等平台办理申诉且已将“健康码”变更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试。
(二)如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在本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本人第一个考试日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经自行在“支付宝”、“浙里办”等平台办理申诉且已将“健康码”变更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应提供本人第一个考试日前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经自行在“支付宝”、“浙里办”等平台办理申诉且已将“健康码”变更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试。
六、每科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须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若干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可备带1个无呼吸阀的医用防护口罩)。每次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接受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的核验。
对入场时体温不合格者,可适当休息后接受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考生,须经派驻考点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体温合格、健康扫码合格等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戴好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其他考生,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无呼吸阀的口罩。
八、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由派驻考点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
九、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人员不聚集。
江苏省
9月15日,江苏省注协发布《关于做好江苏考区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各设区市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日程安排,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1日、10月17日和10月18日。江苏考区今年报名人数首次突破13万人,报考科目超过35万科次,人数和科次均创历年新高。
……
3.考生防疫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苏康码”绿码和体温低于37.3度的要求。考生考前14天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考前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提醒考生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进入考点考场时需佩戴口罩,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并在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上签字后按要求有序入场。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河南省
昨天,河南省注协发布了《关于调整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有关安排的公告》及《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其中,考试安排如下:
一、10月11日在开封考区增设会计、税法、经济法三个科目各一场考试。具体安排请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二、其余各考区确定的考场考试时间不变,即综合阶段考试10月11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10月11日(部分考区)和10月17-18日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三、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届生审核及准考证下载时间的公告》,调整后的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9月22日-10月9日(每天8:00-20:00)。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本人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全体考生: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河南考区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平稳举行,现将考生参加考试的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全体考生应当提前申请“健康码”(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身体健康且体温低于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二、考生在考前14天内,没有到过国内疫情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未出境,不存在自境外回国情形。
三、考前14天,考生应每日自觉监测体温,体温均未出现高于37.3℃的情形。
四、考生在考前14天,未和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没有发烧、干咳、乏力、咳痰、气短、肌肉痛或关节痛、咽喉痛、头痛、寒颤、恶心或呕吐、鼻塞、腹泻、咳血、结膜充血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
五、如出现与前述第二、三、四项任何一项不符的情形之一的,考生须及时在考前向相关管理机构及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告,自觉配合采取隔离或其他防疫措施,并根据情况,自愿放弃参加考试。
六、请关注准考证上的参考时间及考点地址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 做好个人防护并自备口罩等防护物资。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接受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的核验。对入场时体温不合格者,可适当休息后接受再次测量。凡不具备体温合格、健康扫码合格等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戴好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其他考生,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无呼吸阀的口罩。
八、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由考点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
(一)如考生没有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考前14天内无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须立即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按考试补时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经监考人员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记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需戴医用防护口罩。
(二)如考生有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立即停止考试并转移至隔离观察室,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联系疫情防控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上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九、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不备车位,接送车辆请尽快驶离。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人员不聚集。
十、如有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河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除此之外
部分初级取消考试的地区
也发布了退费的相关新安排!
河北省石家庄市
河北省保定市
河北省邯郸市
河北省沧州市
河北省定州市
河北省承德市
退费相关问题解答
1、延考是否需要申请?
答:不需要申请,自动顺延到明年参加考试。
2、申请转到外省市参加2020年度考试行不行?
答:不能转到外省市参加考试。
3、我现在已离开报名地,明年是否能够转到我所在地参加考试?
答:不能转考。可以申请办理退费,退费后到本人所在地重新参加考试报名。(温馨提示:请及时关注所在省市报名通知)。
4、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退费?
答:2020年度报名河北取消考区参加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均可以申请退费。
5、为什么选择了退费后,就不能改成延考了?
答:考生申请退费后,报考系统自动取消延考(温馨提示:您只能明年重新报名缴费参加考试啦!)。
6、什么时候申请退费?如何退费?
答:请您于2020年9月15日以后登录河北财政厅-会计信息公告栏查看具体退费流程(退费时间、退费流程会在官网公布)。
7、过了申请退费的时间还能退费吗?
答:不能,按延考处理,顺延到2021年度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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