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言乱语之《芳华》

古有“荷叶生幽渚,芳华信在兹。””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洛阳佳丽与芳华,金谷园中见百花开”今有“愿得韶华刹那,开得满树芳华。”“许你一世芳心,伴我一生芳华。”“寻一份清幽,荡一世芳华,在阡陌红尘中找寻美好”“醉在流年芳华间,漫步人生路,静静凝思,花开花落都美好,云卷与舒意悠然!”

瞧瞧,“芳华”的意思多么唯美,它承载着多少人的美好意愿。可是,在这本书里,这些正值芳华年代的青年们,却都没能芳华一生,令人唏嘘不已,沉思万千……

刘峰,又称“雷又峰”,这是一个有着圣母心的好人、善良的人。他,;他,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他,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他,俯首甘为孺子牛!一个不折不扣的活雷锋,坐长途火车跑腿接人,帮战友捎带物件;林丁丁名表坏了,自个儿拿着书参照着学着修;食堂打饺子吃专挑破皮露馅的,他却无私地说一句“破皮的也得有人吃”;就连猪跑了,负责人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找刘峰;自己做梦都想上大学,却将唯一的名额机会让给了战友,撂下一句:“他比我更需要”;农村战友结婚,想着给战友省钱,自掏腰包买材料,花了几个月时间给他打了一对沙发;何小曼被朱克嫌弃不肯合作跳舞,他带着腰伤主动请缨,不想寒了何小曼的心……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可是这个善良的人啊,却没个好结局,因为一场青春期里的春心萌动,他被从云端贬到了尘埃里,他成了这样的人:表面上学雷锋,内心却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这还不算,他的追悼会上,女儿带着耳机听歌,侄子侄媳迟迟不到,整个追悼会只有短短五分钟。

何小曼,读到她的故事时,我不经想到了陆小曼,那个始终有人把她当成掌上明珠的女子,她活得肆意、潇洒,她的人生才堪称芳华。可我们的小曼呢,她自卑,敏感,怯弱其实,重头到尾,她渴望的、想拥有的,都很简单:她渴望与战友们建立友谊,所以才对解救她于众人嫌弃的刘峰心怀感激,念念不忘,甚至一直爱着他;她也渴望拥有一份独一无二的母爱,以至于在母亲托人给她带来一堆盐津枣时疯了似的满世界找人分享却发现这只是一场交易,后来,母亲给小曼又打了个电话,要求她干其他事,挂电话时,小曼只说了一句“妈妈再见”,我想这是真的再见了!

而其他人,郝淑雯,丈夫出轨,林丁丁,结了婚离了,又结了,又离了;萧慧子,她的结局似乎较好,但她也经历了男友劈腿舍友,组织批评,也好不到哪去。

整个书里最惨绝人寰的,我想是这一幕:瘦若的小曼,因为胸小,在内衣了塞了一块海绵垫,却不料“东窗事发”遭到他人的刻薄的羞辱,逼得她最终崩溃,她无词的号叫可怕,刹那之间让你怀疑她由人类退化成了猿,叫声凄厉至极,一口气好长,一米五八的身体作为笛管,频率高得不可思议。这只是一个女孩本能的爱美意识,却成了一件十恶不赦的事。读到这一部分时,我宁愿人性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不想看到人性是如此的丑陋,龌龊。都说以前的人们是如何的纯朴,但这里却只有丑陋。“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相逢即是缘,即使做不到同甘共苦,也不应把自己的快乐建在别人的痛苦上,肆意取笑她人,在别人尊严支离破碎的过程中得到极端的快感,这是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丑陋。这些女孩正值芳华年代,心灵却早已不芳华,真是令人悲哉又痛哉!整本书里,善念在沉沦,人性在沉沦。每个人都在苦苦挣扎。这是作者的一份忏悔,因为她当初也参与了欺负战友的事件。索性时过境迁,每个人都成长了,为当初的自己发出了忏悔的呐喊,卸下来了沉重的心里包袱。她们辜负了曾经的芳华,却幸好没辜负余生的芳华!

尽管书里善念沉沦,但回到我们的时代,我们还是要做一个好人!

那是因为,善良是本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那是因为,善良是武器:它是唯一能对抗邪恶的武器。

更因为,善良是人性:聪明也许是天赋,但善良是“人之初”那与生俱来的人性。

当你被早晨第一缕阳光温柔唤醒,就注定这将是,也必将是,纯善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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