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律和理性认知

      因为万有引力,所以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了。还是因为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了,所以万有引力?和因为1+1=2所以2-1=1相比,这两种因果关系有什么不同?

        第一个问题,苹果掉落和万有引力,前者是事物的表象,后者是对该表现的抽象。所以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只是一种对映关系的不恰当的笼统的表达。

        第二个问题,可以看成是一般因果关系和纯数学因果关系有什么不同?先来看纯数学因果关系,其本质是基于公理的推理关系,公理是一切该问题最初的因,公理是设定的不证自明的。而基于公理的一切正确的推理结论都是不同层次的果。纯数学问题,也可以称为纯粹理性问题,是不需要观察任何现实事物的,只需要基于公理作出理性推理即可。再来看一般因果关系,其本质是对现实事物之间的变化关系进行描述。借用康德哲学的观点,现实事物即是物自体,物自体不可知,而只能知其表象。于是一般因果关系可概括为,对物自体进行观察,得到其表象,再对其表象进行抽象,最后对其抽象进行理性推理,推理结果即为果,而物自体表象即为因。

        于是我们发现两种关系都是理性推理,所不同的是,推理基点不同,一个是不证自明的公理,一个是物自体表象。

      我们一般认为物自体与表象具有映射关系,且关系牢固可靠。于是我们只要能对这些表象做出恰当的抽象,便能根据这些抽象做出符合观察的表象的推论,而这一过程被我们称为科学。我们用它去解释和预测世界,且基本准确。

      但你不感到惊奇吗?我们的理性何以能够推理世界且基本正确?而那些我们无法推理的世界部分有为什么无法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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