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连载一)

在看守所会见完被告已经下午四点多了,苏律师驾车与所里的实习律师小刘一同行驶在返回市区的路上。

看看时间、算下路程,如果正常行驶的话恐怕进入市区就会赶上晚高峰的堵车,是加快点车速还是找个路边店享受一下乡村风味呢?一边开车一边想一边留意着路边。

电话来铃声响起,是律所主任打过来的说有个案子要见面谈谈,无奈只得加速向市区驶去。

回到律所的办公室还没有坐稳就响起了敲门声,随后主任就推门走进了苏律师的办公室,落坐后说道:老苏啊有个刑事案子,是我老爹给我派过来的活儿,我对刑事案子不在行这你知道,可我又不敢推,真是没办法。盗窃案本身就没啥意思,当事人又已经请了位律师,我都不好意思开口说让你给接下来。你看看有没有时间、能否帮我这个忙?让我在老爹那把差交了?

苏律师道:  您是主任,是领导,干嘛如此客气,直接下个命令我还敢不接?不过我得先了解下案情,别忙没帮上再添了乱,让您为难,也让人家原来的律师笑话咱,您看好不好?如果我听完案情的看法跟当事人原来请的律师观点没什么出入就算了,如果有新的思路、可以另辟蹊径咱就接,您看行吗?

律所主任:那当然行了,太谢谢了,这下我可以交差了,你这样的做法,既使不接我也有理由跟老爹解释了。当事人就在我办公室等着呢,案情倒是也好了解,他们把卷都带来了,一个普通盗窃案应该没什么特别的,可我就弄不明白京华所的那位律师怎么就说是极有可能判死刑呢?所以我没敢交给别人办,怕搞不好弄得同行之间不痛快,也怕让同行说三道四的,你能出马我心里就踏实了。

苏律师:没那么严重,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作案次数超过十次,再赶上今年严打,盗窃罪判死刑也不是一点可能没有。不过原来请的律师可不太专业,怎么能把案卷交给被告的亲友呢?咱们可得注意,你最好跟咱们的律师强调一下执业规范,这样的事咱们所可不能发生,这可是个大问题。那就先把他们请过来谈谈吧,我尽量做到能让领导您满意。”

律所主任“说什么呢,你帮我过老爹那关,我谢还来不急呢。我去叫他们过来,你先抽根烟喝口水。你刚嘱咐的,我明天就跟他们打招呼。

过了一会儿主任领着三位中年女士和一个看上去就非常老实憨厚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主任将其中那位从穿着上一看就象是机关干部形象的女士让到苏律师旁边的沙发旁说:先请坐,我给几位做下介绍:这位是我们所最棒的律师,专业搞刑诉法的苏大律师,做刑事辩护非常专业。接着又转过头介绍说:这位女士是我老父亲同一办公室的老同事张良芹,她们三人是姐妹就不挨个介绍了,这位先生是三位的妹夫,被告是她们的弟弟。主任介绍完这几位委托人,又对坐在苏律师旁边的女士说:您也就甭客气了,先把案情说下吧。

说不客气但还是简单寒喧了几句,然后张女士拿出来几本复印的卷宗材料递给了苏律师,便要开始介绍案情。可刚一开口苏律师就示意先等一下,然后站起来说:主任,我去找个助理简单做个笔录,记录下重点,稍等一下。说着站起身开门走了出去。

苏律师来到外面开放式的办公区,对正在对着电脑看资料的实习律师小刘说:小刘可以停下手帮我做个笔录吗?如果忙的开的话跟我一起办个刑事案子好吗?小刘律师连忙站起身来说:能跟苏大律师一同办案,有个学习的机会求之不得呀,没问题。苏律师接着说道:案子有个特殊情况,委托人先请了外所的律师做辩护人,不知何故那位律师把复印的整本卷宗给委托人复印了一份,要知道卷宗中有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是不能交给被告亲友的,为了避免以后可能的麻烦才要做这个笔录,把卷宗复印件的来源记清楚是重点,其他的有用的记一点就行了,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如果明白了就跟我走。

小陈律师站起身边走边说“明白了,还没开始跟您干活儿就先学了一招,保护好自己才能办好案,以后就跟着您干得了,省得谁忙就去帮谁,没个固定老师。

那得看你这两天的表现喽。苏律师半开玩笑的说着领着实习律师小刘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先让小刘律师准备好笔录纸和笔,然后对大家说道:咱们继续吧,您把案情简单说一下就行,详细的一些细节我们通过看卷和会见被告了解,您主要说一下前面请律师的具体情况,以及通过前面律师给你们的卷宗复印件了解案情后对案件的看法,还有您们作为被告的亲属对我们的具体要求。

那位象是机关干部的女士很显然是家中的主心骨,首先说道:我来代表她们说吧。我们家姐弟五个我是老大,被告张良勇是我们的小弟弟,我们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现在娘家人就这么一个小弟弟还出了这样的事,父母不在只能是我们几个姐姐来管。我们家姐妹几个都是老实本分人,没见过什么世面,谁也没跟警察打过交道,这事一出全都慌了,不知怎么办好。我弟弟原来也挺老实的,没想到他能干出这样的事来。因为怕在单位说这事丢人,明明知道我们老领导的公子,就是个很好的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的领导也没好意思找老领导帮忙,就在法院对面的京华律师事务所请了位名叫曹建华的律师做辨护人,据曹律师讲他原来在市中级法院做书记员,辞职后做的律师,因为离开市中级法院不足三年不能在市中级法院办理案件所以又给我们介绍了同所的刘律师做我弟弟的辩护人。刘律师在市中级法院办完手续阅完卷后对我们说,我弟弟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又属多次入室盗窃,在检察院提审时还翻了供,认罪态度不好,判死刑几乎已成了定局,他们也只能是尽力而为,让我们做好最坏的思想准备。我们一听就慌了,现在我们姐妹几个全都不知如何办好,我也只能不再顾及面子,也不管在单位丢人不丢人了,就张嘴请老领导帮忙,这不拿着老领导给写的地址就找到所里来,麻烦主任和苏律师您了,也不敢说什么要求了,只是希望能不判死刑立即执行。家里就我弟弟这么一个男的,三年前不知什么原因离了婚,问他也不愿说,自己带着个男孩子才五岁。他一直挺老实的,没惹过祸,不知为什么一惹就是这么大个祸。跟离婚后经济上困难有没有关系也说不清,可我们姐儿几个虽然不富裕,但多少也帮着他一点,有困难跟我们说啊,谁知他能去偷啊。事就这么个事,按那位刘律师的说法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也充分,主任、苏律师请二位给帮帮忙,虽说他犯了大罪,但也想请两位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给他留条活命,别让我们这没了娘的姪儿再没了爹啊。

苏律师边听介绍边翻看卷宗,听她说到这里就说道:  大致的案情我听明白了,原来请的两位律师给你们复印卷宗材料,是不是想让您拿着这些材料再找找其他律师看看跟他们说的结果是否一致?

被告大姐:没有您说的这么直白,但就是这个意思,说让我们去别的律师那里去咨询一下也行,也有怕我们等最后结果出来是死刑再找他们麻烦的意思,说白了就是要把丑话说在前头。

苏律师:刚才您介绍情况时我大致看了下卷宗,您的弟弟是独自一人作的案,就是人们常说的独角大盗,作案三十余起,其中盗窃现金八万余元,各项物品估价七万余元,最后一次作案被抓现形。咱们这个城市盗窃数额在三万以上的,就属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再加上作案十次以上,理论上就有判处死刑的可能了。但是,以上这些只是案件中的不利因素,但并不是决定判决结果的所有因素。作为辩护律师,我们不仅要看到这些不利的因素,更应当看到、找到案件中有利于被告的、可以从轻处罚的事实和证据这些有利因素,并将这些有利于被告的因素在庭审中呈现给法庭,为被告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这才是辩护律师应该做的工作。我简单看了下卷宗就看到至少可以争取到一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并创造出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找到这两点其实也并不困难。前面请的律师连提都没有提到这两个情节,就足以说明他们的工态度、业务水平及办案经验如何了。所以,我断定他们是看了卷宗、了解案情以及知道您弟弟翻供这一情节后对案件就丧失了信心,认为无论如何都不会有好的结果了。丧失了信心,工作也就不太认真了,辩护还没开始就已经开始善后,把丑话也就说在前头了。明白我说的意思吗?但我认为并不是象他们说的那样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至少还有工作可做,有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可以找,可以争取,事在人为,希望还是有的,就看工作如何来做,这是我对案件的初步认识。

苏律师接着说道:前面两位律师说的极有可能判处死刑,极有可能也仅是可能不是肯定。我说的很有希望争取从轻也仅是希望也不是确定。两种说法看似没啥太大区别,但是方向不同。他们是消极的等待,等来的就会是消极的结果,而我们是积极的争取理想的结果,追求不同结果就会有所不同。我这样说不是在安慰您,也不是吹牛说大话忽悠您,我如此说不仅有根据,而且可以让您这些做亲属的对这个希望看的见摸得着,还可以在理论上说的通。现在我们现场就可以分析并找出案件中一个已经失去但通过有效的工作可以挽回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而面对这一可以挽回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前面的两位律师不仅没有想办法去争取,甚至都没往这方面去想。

被告大姐: 真的吗?那您就快说来听听。被告的姐姐似乎看到了希望。

苏 律师接着说道: 本案中被告是独自一人作案,最后一次作案被抓现形。最后确定作案三十余起,其中部分有报案记录,部分没有报案记录,除抓现形一起外其余案件全靠被告本人供述才可以顺利告破。试问如果被告没有如实坦白犯罪事实,近三十起窃案如何告破?没有报案的案件谈何破案?检察院提审时翻供那很可能是听了同监人员的胡乱分析和害怕被判处死刑的畏惧心理决定挺而走?才决定翻的供。那么我提出个问题,认定坦白和认罪态度好与不好是以检察院提审为准还是以庭审为准?答案我认为是肯定的,以庭审为准,对这一点主任和小刘律师有异议吗?没有吧?那么作为辨护律师如果没有能力把这个情节分析透彻,让被告人心甘情愿的在庭审中如实供述,并同时说明囗供不稳定的原因及内心的活动、变化过程,最终让法庭确认坦白情节成立,认罪态度好,那还能算是称职的律师吗?这不正是辩护人该做的工作吗?这就是我简单翻了翻卷宗的想法和收获,还有些想法沒成形现在就先不说了。您几位觉得是不是有些道理?主任这样分析至少不为错吧?

姐妹三人听了苏律师的分析,满脸的愁容退去了许多,还是那个做大姐的说道:您分析的太透彻了,听起来也很有道理,还是您水平高。又回头向同来的姐妹说道:我们就定下来请苏律师来给小弟辩护吧?得到肯定回答后又向苏律师询问道:那我们原来请的律师怎么办好呢?我们的律师费都已经付过了。

苏律师说道:您这是给我们出难题呀,无端诋毁同行,怂恿当事人辞却原先所请律师有违职业道德,也让同行不耻。我们只能帮您客观地分析案件事实、利弊,大主意还得您自已拿。再说前面两位律师到法院办理了委托辩护手续,会见了被告,查阅了卷宗材料,估什辩护题纲都可能准备好了,面上的辩护工作大部已经完成只差庭审了,您目前在这些工作中还真找不出律师有什么明显的失误,我刚才看出的问题是律师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以及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不是他们工作是否有失误的问题,他们对您所讲的也都是客观事实,所以您提出辞却委托,也只能算是无故辞却委托,前面的律师既使同意解除委托恐怕也不会同意退费,至少不会全额退费的,因为他们认为他们没有过错,该做的工作都做了,只差庭审,而且庭审的准备工作也已完成,被辞却委托面子上过不去,心里面也有委屈。而且您如实告诉他们是因为新委托了我们所的律师进行辩护,也会影响我们同行之间的关系,引起不快,这对大家特别是对案件的辩护都不太好。所以我个人建议不要辞却对他们的委托,既免得节外生枝,同时我也可以负责任的告诉您辞与不辞都不会影响到我们的辩护工作。

被告大姐:既然退不了费,又不会影响您的辩护那我们就不辞了。听了您的分析,我们觉得您无论是水平还是工作态度都要比前面的律师高出很多,现在就决定请您做我弟弟的辨护人,费用可以按前面那位律师的双倍付,今天就可以把辩护委托协议签好、律师费也现在付,只希望您多多费心,我们也明白您不可能打包票承诺判决结果是什么样子。

苏律师:辩护委托协议要跟律所签,主任与您签完协议后会指派我与小刘律师来承办这次辩护工作,需要跟您说明的是这个案子从辩护方案的确定到庭审前与审判员的勾通再到制定辨护题纲及辩护意见的形成都由我与小刘律师共同完成,只是庭审时我与小陈律师只能有一人出庭辩护,但无论谁出庭辩护都可以保证庭审辩护质量。您也别着急做决定,几位可以商量一下再决定也来得极。

被告大姐:对我们来讲更希望苏律师您能够亲自出庭为我弟弟辩护,能否在辩护委托协议中明确一下由苏律师您出庭辩护呢?我们知道一个被告只能委托两位辩护人出庭,能不能在不退费的情况下辞却前面请的律师呢?当然我们并不是不相信小刘律师,只是觉得您亲自出庭更踏实一些。

苏律师说到:毕竟前面律师中有一位是市中级法院的退役法官,被辞却委托是很丢面子的事,最好不要节外生枝。再有我们律所规定承办刑事辩护案件必须有两位律师承办,其目的就是要防止庭审时承办律师遇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给辩护工作造成被动,在合同中如此表述只是为了防止意外情况出现,所以协议才必须要这样表述,无特殊情况我保证会准时出庭的

那也只好如此了。

苏律师转过身对主任说道:领导啊,净听我白话了,您有啥指示没?我一谈起案子就忘了领导还在旁指导着工作呢?失礼了啊。

主任道 :对刑事案件我本身就是外行,你在所里最具权威这是大伙公认的,你说能接,他们几位决定请你做辩护人,我就签协议办手续。

苏律师又对主任说道:主任,您办完手续我马上就得开展工作,明天上午就得去法院把手续办了,下午又要马不停蹄的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晚上我就要拿出方案征求她们几位的意见。我估计开庭时间很快也很紧,估计就在下星期,今天都星期三了。还有这个案子要有突破在律师费外需要一笔大钱,您再跟几位聊聊,说明一下办好这个案件用钱不少,听听他们的意见。又转过身对那位大姐说:这个案子如果想要有理想的结果,有一笔不小的费用,大约十万元,这笔费用与结果密切相关,但绝不是走歪门邪道去找关系行贿法官,我可以保证用在正道上,我在辩护方案中会说明钱的用途,什么时间用现在还没有确定,但您一定在两三天内准备好,但放在您手中就好,案子不等人,我虽然不敢保证案件结果一定理想,但可以保证这笔钱在案件不理想时可以如数归还给您。

苏律师说完就和小刘律师一起走出办公室,苏律师嘴上说是出去准备委托辩护手续,实际上是想看看小陈律师的收案笔录是否符合他的设想和要求,是否可以把可能出现的麻烦全部规避掉,同时也给主任留点时间给这几位姐妹解答点疑问。苏律师非常明白委托人的心理,委托人一般都更相信熟悉的人,他们相信主任胜过相信苏律师本人,毕竟主任是委托人尊敬的老领导的公子,与苏律师仅是一面之缘。

苏律师与小刘律师来到开放式的办公区,拿过小刘律师记的收案笔录,几个关键点全在记录中,言简意赅,一目了然,就满意的问到:练过?有点功底呀。小刘律师连忙谦虚地说到:苏律师过讲了,读大学时在法院实习了一段时间,一天到晚的整理卷宗、装订卷宗,有时也干些书记员的活,所以订卷、做笔录不陌生。苏律师又道:看了收案笔录的内容我就知道你明白了我的用意,卷宗材料对被告亲属是保密的,前面的律师为了讨好委托人和怕委托人找后帐把卷宗复印件给了委托人。他们的如意算盘是让当事人去别的律所拿着卷宗去咨询,想让当事人得到与他们一样观点的咨询意见,以避免出现问题后扯皮。我让你做这个笔录把委托人手里的卷宗复印件的来源记清楚是因为卷宗复印件到了当事人手里是件违反执业纪律的事情,万一出现问题,卷宗从谁那里到了当事人手里就不是仅仅扯皮的事情,一定要避开这种可能扯皮的事,越远越好。领会的不错,把协议和委托书还有这份笔录都整理好一式四份送到主任办公室让他们签字。

苏律师在和小刘律师在开放式办公区整理材料时,律所的主任莫律师正在和几位委托人聊着案子有可能涉及的事。被告的大姐对主任说:我为什么没有一开始就去拜托您老父亲帮忙并不完全是为了面子而不好意思。你老父亲一直是我的直接领导主管着公司的财务,我作为下属主管具体的财务收支和现金出纳,手里经手的现金以十万百万计,从未动过一丝贪念,现在家里出个盗窃犯哪里敢轻易向老领导张嘴呀,不是怕驳了面子,而是怕失去老领导的信任。没办法的情况下与您老父亲一说,老领导马上就给您打电话,我感动的不知说什么好。再说我这个弟弟,父母在时没招惹过是非,谁知娶妻生子后倒给我们姐妹几个丢人现眼惹了这么大的祸。刚才苏律师说得用一笔不小的开支,也就是仗着我们姐妹几个找的老公都是老实本份又心疼老婆的男人,要是人家不让管,我们几个不是也得干着急吗。苏律师让准备的这笔费用我们回去就商量着去凑,两天一定准备好。不过也请主任跟苏律师说一下,给我们讲讲这笔钱的用途和必要性,我们也好回家跟老公讲明白。被告的另两个姐姐在旁附合着,跟着来的也不知是几姐夫的中年男人自始至终也没说一句话,看来还真是个憨厚的老实人。

他们正说着苏律师推门走了进来,后面跟着小刘律师捧着整理好的委托手续和笔录。苏律师把材料递交给被告大姐说,你看一下,有不明白的地方我跟您解释。被告大姐看了一眼整齐漂亮的委托辩护手续就在委托人一栏上签下了张良芹三个字。主任打电话叫来内勤小王加盖了所里印章,收了辩护费,所有手续完备后苏律师对委托人说:您首先关心的是案件结果,现在感觉有点底了,第二个关心的就应该是钱的去向和安全了,就安全这一点我已经写在协议里了,用途我明天在辩护方案中确定,可以给您留一份备用,明晚等我们电话确定面谈时间,可能会晚些,没办法工作量大、事又多只能如此了。

送走了委托人主任道:苏律师呀,你帮我解决了难题还给我上了一课,今天我无论如何都要请你喝上一杯,还得顺便给我解解惑。小刘今天委曲你给我们俩当回司机开车,吃完饭把我们老哥俩送回家,让我们痛快的喝几杯。好的,正求之不得呢,小刘一边答应着一边收拾材料,随后出门去了地下车库开车。

坐上小刘律师开的车已经快十点了,就在附近随便找了家火锅店,点了个火锅要了瓶二锅头就喝了起来。酒过三巡,主任开口说到:我今天涨了两个见识,一个是怎么就不动声色的让委托人主动的付了双倍律师费?一个是为什么要做个收案笔录?你对小刘交代了什么就让他心领神会了?你得给我好好说说。

苏律师:“收双倍的辩护费是运气,因为京华所的曹律师给咱们当了把托儿,收费不低又没帮人家解决问题,我简单翻了翻卷就找了个从轻情节,而曹律师却视而不见,这让委托人慌了神。我有根有据的让他们看到一丝曙光和希望而且听起来切实可行,这招在中医里叫亮山门,就是在不经意间给他们露了一手儿,把他们震住,所以为了让咱们接下他们自己都认为希望不大的案子自然就主动的提高付费标准了。这些都没啥,关键是这个案子本身有突破的缺口让我看到了,努力一把拿下它估计问题不大,所以我才敢收他们双倍的费用。又转头对听得发呆的小刘律师说:咱们主任是学经济法的,对刑事案件不在行,你刚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对刑法和刑诉法应该都很熟悉吧?你能找出几个从轻处罚的情节?说说看。”

小陈律师说道:您刚才给委托人找的那个坦白的情节就惊着我了,我是不会往检察院提审和庭审以谁为准上去考虑的,不过听您讲完后,不仅觉得有道理还不好反驳,当时我心里就服了,做笔录时都有点走神了,我感觉还应该有,就是不知从哪里下手去找。

苏律师笑了笑说:被告是个独角大盗对吧,被抓现形是最后一次作案中,假设被告抗过预审就是不招的话,其余三十余起案件如何破案?如果是其他被告人揭发了三十余起入室盗窃案是不是重大立功?那么自己坦白了三十余起入室盗窃案,使三十余起积案告破,虽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认定应属立功,但坦白就是自己揭发了自己的犯罪,虽然认定为立功没有法律依据,但还不能作为酌定从轻情节在量刑上给予考虑吗?还有如果退脏的话是不是也应该认定为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呢?这么多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都在庭审中一并列出,我想法庭会有所考虑的,再有,盗窃罪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因此而判处剥夺人生命权利的刑罚应当慎重,这是形罚发展的趋势。所以我认为这个案子大有希望,所以委托人说双倍付费我也理所当然的没有客气。

主任是连连点头称是,小刘律师是更是心服口服。主任又问道:既然已胸有成竹为什么还小心谨慎的弄个收案笔录呢?这又怎么说?苏律师接着反问道:两位认为我们律师是否应该有自我保护的意识?自我保护中最应防犯的是谁?如果让我说绝不是对方当事人或律师,最应防犯的反而是开始捧着我们的本方当事人。因为对方当事人和律师是明面上的针峰相对,你的防线早已布好,伤不了你的根本,而本方当事人一旦判决结果不满意,要求得不到满足,调转枪口伤害你时一定是稳、准、狠,所以必须严加防范。这个案件前面的律师把卷宗复印给委托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如果出事说不清楚是谁交给当事人的,主管部门一定会各打50大板,我们怎么办?冤枉不冤枉?所以收案笔录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凡是我认为可能难缠的当事人或有可能出问题的案子我都制作收案笔录,而且辨护方案等我都用书面形式通报当事人并让当事人签收,案子如果胜胜在哪里,如果败输在哪里,我都会用文字说清楚,有时丑话说在前面都没用,这是我跟医生学的,做手术先签字否则不做。主任感叹道:我是彻底服气了,但是我必须罚你三杯,因为你藏私了,这么好的方法为什么不传授给大家呢?小刘有空做个收案笔录的范本,让所里的律师都学习一下,可以避免多少不必要的麻烦呀。

苏律师听到这里赶紧转移话题说:主任,您让小刘律师跟着我吧,工资我给开,我们之间如何分“脏”就自己决定了如何?也别再让他坐班了。主任连忙说到:不行,工资不用你开,不坐班行,但固定带着一个人不行,所里工薪律师你都可以把他们当你助理用,工资也不用你个人开,只是不要死用一个人就行,还有就是不能再藏私货了,这几个月小刘律师先跟着你,其他人我再想个方式。

苏律师:那领导都决定了,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小刘咱结帐撤退,主任走几步就到家了,咱走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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