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佛系姑娘的风之谷
文|青溪 图|来自网络
2019年1月20日,发生在半年前的一桩刑事案件,终于被推上微博的头条新闻。
2018年7月11日,王磊持器械翻墙进入王晓河北涞源的家中。
双方发生身体冲突,王晓身中一刀,父亲被刺三刀,母亲头中一棍。
争斗中,王晓用刀背击打王磊背部,父亲王新元用铁锹拍打其后背,王磊倒地后,其母赵印芝用菜刀劈砍其头颈部。
最终,王磊不治身亡。
日前,王晓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现已取保候审。
2018年8月18日,王晓父母王新元和赵印芝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羁押于看守所。
死者王磊究竟和王晓一家人有何恩怨呢?
事情的经过得从2018年的寒假期间说起。
那段时间,王晓趁放假,前往北京某饭店打工。
期间,认识了王磊。随后,王磊就对王晓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多次表白失败之后,王磊就开始骚扰王晓一家人。
王磊曾多次威胁王晓,“你要不答应跟我好,我绝对不放过你家”,并扬言要骚扰、纠缠王晓20年。
一份盖有村委会公章的证明显示,那段时间,王磊经常持刀在村子里出没。
那段时间,王晓一家人一直笼罩在恐惧的阴影当中。
事件发生之后,王磊的父亲称,王磊多次上门是为了拿回王晓的欠款。
王晓一方称并未向王磊借款,反而被勒索了600元。
双方各执一词,无法佐证。
王磊的父亲称,“杀人你得偿命,法律是公正的,让法律判去吧”。
王晓一方则表示,一家人的行为实属正当防卫。
此外,村民也表示王磊对王晓骚扰多日,一家人的行为是生命受到威胁之后的奋起反抗,是自卫行为。
涞源检方发文称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赵印芝,其行为具有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性质。
而警方认为赵印芝未确认王雷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其颈部手段较为残忍,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的故意,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注:事情的经过均来自今日头条,读者欲知详情,可登录微博到今日头条查阅)
这又是一起关于正当防卫的刑事案件。
这样的事件还有“山东辱母杀人案”和“昆山反杀案”,都涉及到正当防卫的问题。
1997年版《刑法》(现行刑法)第20条第3款明确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昆山反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刘海龙持刀击打于海明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于海明夺刀后的反击行为是一个连续行为,符合正当防卫。
这都充分说明,遭遇暴力侵害时,不能苛求当事人在情况危急之下,能作出理性地判断,而是要根据案发时的实际情境,以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来做出判断。
由此,我们再来看看这个案件。
一、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王磊持械潜入王晓家中,并持刀相继刺伤王新元和王晓,其行为可以认定为“行凶”。
之后一家人的反击行为,是在紧迫情势之下的自我防卫。
现在,争论不下的一点是王磊倒地之后,王晓母亲赵印芝持刀多次劈砍死者王磊头颈部的行为是否涉嫌故意杀人。
目前,从新闻报道中尚且无法得知当时的具体情形。
但是,事件发生在一个雨夜,丈夫和女儿负伤,一家人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不能要求赵印芝能理智的判断当时死者的情况,应以当时情境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来判定。
二、
对于警方的回复文件,青溪着实不解。
若是没有了解到事情经过,单看警方的文件,青溪的第一反应是赵印芝是个危害社会安全、穷凶极恶的恐怖分子。
文件中,警方称赵印芝的手段过于残忍,这点不假。
之后,称赵印芝长期受到被害人滋扰心中存满仇恨,家庭突遭变故是否会心生报复社会之心无法排除。
这点是否有失偏颇?
恕我直言,相较于家庭变故,不公正的待遇滋生怨恨的几率要高很多。
希望司法部门能够充分取证,结当时情境,做出公正的判决。
三、
正当防卫这条法律条文本就是为了保障合法居民当生命财产受到危害而反击的行为。
其中,倍受关注和争议的一点其实是一个“度”的问题。
在一些司法实践中,给正当防卫框定了一个限度,即点到为止。
顾名思义,在正当防卫过程中,另施害者丧失侵害能力即可,万不能伤其性命。
但是,在情势危急之下,如何能做到理性分析,把控力度?
不能用上帝视角来苛求普通民众。
四、
“得不到你,我就毁了你”,这算是偏执性精神障碍吧!
偏执的人以自我为中心,对自己极度自信,要求别人无条件的服从自己,具有极强的占有欲,冲动易怒,甚至会采取极端的行为。
当他们遇到心仪的人,就会展开猛烈的攻势,对方的拒绝并不能阻止他们的追求,反而会变本加厉,更加疯狂的骚扰追求。
当女孩子遇上了偏执狂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明确拒绝,甚至报警,也不能根本上制止对方的行为。
唯一的方式只有彻彻底底的切断任何联系,同时还要警惕对方的极端报复行为。
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同时,又能理性分析,掌握力度,不伤及对方生命,真的很难把控。
本案中,王晓母亲赵印芝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