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权责的一些思考

对于政府的权责问题,我自己本身的观点也是矛盾的,一方面希望通过尽可能的减少政府的权责来避免会不由自主地不断扩大的臃肿的行政体系。可是在不少方面,社会又不得不需要一个负责任的“当家”去协助治理混乱的社会问题事宜。警惕每一个政府的决策是因为政府一旦扩权,要想收回去就难上加难,更何况下面执行人员习惯了拿鸡毛当令箭,四处刁难,无形的增加了社会成本。可是有些事如果有相关规定也会使社会受益不少。例子就不举了。相对应的,引入对行政和政策的监督和退出机制的话,例如民主制度,问题也诸多,一方面民意代表未必能在相对专业的法案中作出正确的判断,另一方面由于政党轮替制和意识形态,民意代表容易变成为党派站队,反而不能完全代表民意。更糟糕的情况就是,民众受党派影响也开始站队,造成整体社会的意识形态割裂。理想状态下的政府体系是怎样的想也没法想。共产主义似乎没法解决这个问题,资本主义也没办法,所以这不是主义问题,更像是技术性的问题,可想想解决方法却又是艺术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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