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今年24岁的罗丝是位美丽、温柔、活泼的大学生,她在一所戏剧学院读书,克鲁斯经常和她一起互相探讨有关剧本的问题,不知不觉地,丘比特的爱箭将两颗心连在了一起。
然而,对罗丝同样产生爱慕之情的弗兰肯心怀不满,罗丝那些美好的品质尽管是弗兰肯所追求的,但是“天使”的心房始终闪耀着克鲁斯的幻影。
一天晚上,刚洗完热水澡的罗丝接到一个电话,号码显示是弗兰肯的。
“嗨,弗兰肯,我是罗丝。”
“嗨,罗丝。”
“请问有什么事吗?”
“哦,罗丝,是这样的。昨天史密斯教授布置了一道关于编写剧本的作业,我刚把它完成了,但仍有些枝叶需要修剪,我想麻烦你到我家来帮我一下,好吗?”
“到你家去?”
“没错,难道你忘了我住哪儿吗?”
“噢不,没有,我只是一时惊讶,忽然忘记了,现在倒想起来了-----爱德华街,第三个路口,对吧?”
“聪明,那我就在门口等你。”
“好,我马上就到,拜。”
十分钟后罗丝抵达弗兰肯的家。
“噢,罗丝,想不到你这么快就到了,我太高兴了!”弗兰肯紧紧抱住罗丝。罗丝往客厅里看了看,客厅的几面墙都被刷得很亮,一架古老的时钟竖直地挂在墙上,时钟表面隐约可见一些尘埃。弗兰肯对她说:“罗丝,请往这边走,剧本放在那儿。”“嗯,好的。”罗丝跟随弗兰肯走进了他的房间。
一进门,罗丝就被眼前的剧本吸引住了,要知道她可是戏剧学院里出了名的“戏剧控”,并多次摘得年度最佳戏剧奖的桂冠。弗兰肯向她指出几处稍有欠缺的地方,这时一阵手机铃声响了——有人发短信给罗丝。
弗兰肯显得有些担心,“对不起,”罗丝正准备打开手机查看信息内容,但被弗兰肯用手阻止了,“罗丝,我认为修改剧本比这更重要,我明天就要把它交给史密斯教授了,所以请你……”罗丝被弗兰肯的举动吓到了,她觉得弗兰肯今晚表现得很奇怪。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夜色笼罩得更深。罗丝的男朋友克鲁斯站在自家阳台上,嘴边叼着烟,左手插进裤袋里,右手则拿着发给罗丝短信的手机。“奇怪,她居然不回复我,我只是问她有没有时间去兜风,这问题需要考虑那么久吗?”克鲁斯心想。
这时,手机上出现了一条奇怪短信——“请别打扰我,我有事外出,待会儿再联系。”一种疑惑感向克鲁斯袭来,“不对,这不符合她的作风。莫非她出事了?”克鲁斯往下看了看发信者的名字:奥多夫.切尔诺,这名字克鲁斯从没听说过,而短信的号码却是罗丝本人。想到这儿,克鲁斯断定是弗兰肯所为,于是他报了警。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五辆警车就将弗兰肯的家门口包围住了,警察约翰前去敲门,“有人在吗?”
门开了,“打扰一下,刚才我们接到一个电话,说有个叫罗丝的女孩在你家里,报案者发了几条短信给她,但却没有收到回复。我们想确认一下她是否还在这儿。”约翰对双手微抖的弗兰肯说。在这儿顺便插几句,作为一名优秀的警察,约翰的目光向来都是很敏锐的,他思考问题时总是先从整体捕获,然后再从细节上开刀,他是个十足的医疗器具迷。
弗兰肯听到“短信”二字,显得更紧张,但他还是控制自己的情绪,“噢,她刚离开这儿,她的确在我家呆过。”
“是吗?”约翰仔细观察对方的举止,这与从他嘴里蹦出的言语不合逻辑,“那你介意我进去参观一下吗?”
“当然可以,请进。”弗兰肯简略地答道。
约翰仔细地环顾四周的环境,想找出一些可疑之处。“客厅装饰得不错嘛,”洒落在时钟表面的尘埃落进他的视野。接着,约翰指了指前方的房间,“这儿相必也很漂亮吧。”弗兰肯慢慢地打开房间,约翰发现桌面上有一些纱布,它们在白光下会被隐藏起来。
“你用它们干什么?包扎伤口吗?”约翰指着那些纱布。
“不,这只是出于剧本的需要,它只是一件道具而已。”
“剧本?道具?”
“没错,我们的教授布置了一道作业,叫我们编写剧本。罗丝是我们学院里的‘女版莎士比亚’,我想请她帮我润色一下剧本。”弗兰肯极力编造谎言。
“修改剧本用得着这玩意儿吗?”
“……排练,对,顺便排练一下。”弗兰肯结结巴巴地说。
约翰突然间灵光一闪,觉得有一样东西更有说服力,“我想清楚一下罗丝到你家的具体时间。”
“我想想……嗯,那大概是在9:00,没错,是9:00。”
这时,站在约翰身旁的另一位警察对他小声嘀咕:“队长,录口供的时间到了。”
约翰点了点头,说:“好吧,先把他带走。”
弗兰肯听到此话,激动地大声叫道:“什么?我没有杀人,我什么也没做!不要抓我!”
约翰看着弗兰肯渐渐离去,立马又投入到案件当中。当他转过头往房间里看时,床边上的闹钟“叫醒”了他,“唉!谎言编造得真不够水平。”他嘴角边泛起了一丝笑容,但另一个问题又摆在面前——时间上的矛盾并不足以将弗兰肯送入监狱,除非有更站得住脚的证据。
(二)
窗外的阵阵轻风像催眠曲似的叫困了约翰,他点燃了一根香烟,蹲在地面上,两眼打量着房间。“且慢,这么多的木屑哪儿来的?”约翰注意到有一把椅子的一条腿与地面有明显的摩擦,“一个人居住发生这种事情的概率不是很大,除非有两个人或者更多人。地板上留下的痕迹表明椅子是往后面移去的,椅子不轻,说明是一个比较强壮的家伙用手压住椅子往后推。他们肯定有过某些冲突。”约翰越来越坚信自己的判断。
“冲突会不可避免地造成流血。”然而当约翰往地板上看时,一丝血迹也没有。难道是他判断错了?直觉告诉他,地板上一定隐藏着秘密。
于是他取来一瓶鲁米诺(一种苯胺类化学物质)与碱性物质、双氧水配制好的溶液,然后把溶液轻轻地洒在地板上,“上帝,给我一些反应吧。”很快,一些蓝绿色的荧光出现了,“成功了!”约翰激动得跳了起来。
不久,弗兰肯被带到这所藏有重要证据的房间里。
“伙计,又见面了。”约翰把身子靠在墙上,嘴里抽着香烟。
“怎么抽起烟来了?麻烦缠身了?”弗兰肯仍沉浸在掩盖事实的幻影中。
“麻烦缠身?哼,我看应该是你吧。你之前说罗丝是在晚上9:00到你家的,原因是你想请她发挥智慧润色你的剧本,并且你们还特意排练了一下——用那些纱布。”约翰在房间里来回走着,“可是按照这样的逻辑来看,这得付出较长时间,然而在你去录口供的那一刻,我发现床边的闹钟脸上写着9:50,这50分钟里共经历了罗丝帮你修改剧本、排练以及我对你的粗略询问,弗兰肯先生,这可能吗?”
正当弗兰肯想要为自己辩解时,我们的主角又开口了:“伙计,你的谎言编造得简直像张纸一般脆弱,一阵哈欠也能把它给捅破。这儿,这些可爱的木屑倒帮了我大忙。它们出生于椅子与地板之间的过度摩擦。概括地说,受害者当时坐在椅子上,你从正面行动,将椅子往后推,并将她杀害。”
“精彩的推理呀,警察先生。可惜这些毕竟是你个人的臆断罢了,仅凭这些就要让我归西,荒唐透了!”弗兰肯已经被逼到悬崖边了。
“弗兰肯先生,你不觉得今晚的地板很美吗?”
“地板?你是指这些奇怪的荧光点?”
“一点没错,我使用了一种化学物质——鲁米诺,又叫发光氨,当它与碱性物质、双氧水混合在一起时,发光氨先与碱性物质反应生成一种离子,而双氧水是一种不稳定的化合物,这淘气的孩子容易分解成氧气和水,其中的氧气能将离子氧化,又生成一种不稳定的物质,和它爸一样的脾气,这孩子拥有较高的能量,一活跃就释放出蓝绿色荧光。”
“听你这么一说,发光氨是可以在任何情况下与那两种物质混合而发光的,但你为什么要将它洒在地上呢?”弗兰肯始终不服输。
“怪不得你的智慧低呀,弗兰肯先生。难道你不清楚,双氧水分解放出氧气的速度会很慢吗?对,确实是这样,因此发光氨生成的离子被氧化的速度也就不够快,于是人眼不易察觉到发光氨发光了。但假如将某种物质混入,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约翰感到胜局已定。
“什么物质?”
“哦,此物在你血液中正愉快地流淌着呢,叫血红蛋白,关在里面的铁离子会催化双氧水的分解反应,于是发光氨生成的离子被氧化的速度也随之加快,释放出的荧光大大增多。那些有血迹的地方就显示出荧光了。即使把血迹擦去,或将一滴血稀释百万倍,发光氨还是有本领帮我找到有血的地方。”约翰笑了笑。
弗兰肯身边的石块正在破裂,“我不清楚这血迹的主人是谁,不过稍微鉴定一下就行了。怎样,弗兰肯先生?”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弗兰肯伤心地流下了眼泪,“没错,是我杀了罗丝。要不是她跟克鲁斯在一起的话,她就不会死在我手上,可是她没有……不过,克鲁斯如今是寂寞一人了,我的心算是可以平静了……”说完这番话后,弗兰肯按下了藏在衣服里面的定时炸弹。
10,9,8,……“噢,不!”约翰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赶快离开这儿!快!快!快!”
就在约翰纵身一跃跳出房屋时,一声巨响扑袭而来。
“见鬼!”
之后警方在后院的土地里找到了罗丝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