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约束的十四岁

近两年,14岁少年杀人甚至弑母的案件在社会、在互联网上沸腾、发酵,引发大众关注。

十四岁,搁从前就还算是个天真烂漫的年纪,是豆蔻年华里的春心萌动,是充满异想天开的少不更事。

我记忆里的十四岁,我还没发育,可隔壁班已经有女生为了人流手术请假,也已经有些女孩儿旷课是因为前一晚出去“工作”了,她们即便在学校出现,也是带着妆,校服里面穿着各色服装,校服上也画满了各种图案。而当年的男生也有一些以抽烟染发为酷帅的象征,早早地上了社会拜了“大哥”。他们,在我们当时算是“异类”,绝不是多数,也都前前后后地被送进了所谓“工读学校”。“工读学校”,对我来说一直是个神秘的存在,我不知道他们进去了以后与我们有什么不同,只是谁也没再回来与我们同窗共读过。

十多年前,我的前任,一位小学教师,偶尔去学校等他。他工作的学校是小学初中在一块儿的,那会儿我总能看见着初中校服的小男生从附近的小超市出来,拎那种半透明的塑料袋,清晰可见里面有TT,跟身边的女孩儿调笑着说爸妈不在家。

又过了十多年的今天……互联网从笨重的电脑上跃进了我们口袋里小小的手机里,随时随地都有无尽的信息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共享。现在的十四岁又成了什么样?我没有孩子,家里也不再有这样年岁的少年,日常中也没什么机会再接触到,但可以想像,现在的孩子一定比我们当年,比十多年前的十四岁知道得多得多,只是他们到底分没分清善恶美丑,三观端正没有,无从判断。

家庭教育,父母长辈的陪伴与引导是不是到位,太难讲了。我不愿带一个生命来这个世界,那是因为我没有准备好做一个合格的母亲,我没有准备好充足的时间、精力、物质去教养一个孩子。而究竟又有多少人是真的准备好了才去生下一个新生命呢?养大一个孩子很容易,多个人多双筷子,没错,但教大于养,这才责任重大。当然,现在社会环境、政策环境、经济环境都不利于女性在适当的年纪怀孕、分娩,我们得不到保障,作为母亲的女性缺少的社会关怀也同样让孩子缺失了双亲该有的陪伴、教育的良机。

刑法,没记错的话,1979年立法,1997年修订,而后又有十次修正,“十四岁”就这样一直坦然卧在那里,一动不动。而1979的“十四岁”至今已跨越了世纪,走过了一个“不惑之年”,如今的“十四岁”还是当年的“十四岁”吗?我实在迷惑。

一切原地打转的规矩都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而正好让某些居心叵测的人赶上了“好规矩”。现在受关注的相信还只是个案,是不是还有不少团伙犯罪正在利用这些“十四岁”少年呢?惑,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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