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娜|里面供奉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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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或有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选小地作基础,用坚硬石头堆砌它。精致,结实、对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理想的建筑,这庙供奉的是人性。
题记
他只读过小学,却成为西南联大最年轻的教授。
他曾是离诺贝尔文学奖最近的中国作家,但因已辞世失之交臂。
他与妻子的爱情故事,堪称传奇。
他是沈从文。
有人说,沈从文的一生是寂寞的,寂寞成就了沈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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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曾去过凤凰,亦不曾去过湘西。可我知道,沈先生于凤凰,就如鲁迅于绍兴,茅盾于乌镇,老舍于北京……因为他在,湘西魂牵梦绕,凤凰古城从容沉静。
这本自传,是他20岁之前那段青葱岁月的怀念,是对故乡的眷恋,对亲人的记忆,用审视的语言记录,只关乎真实、美丑,完全与道德与政治无关,是一本“顽童自述”可是读来却是满满的炽热。
巴金先生的《怀念从文》是放在序的位置,读来只有友人之间的惺惺相惜。巴金从接到兆和的电报得知从文的离世,能记起的就是他温和的笑容,不曾离开过。直到隔天才回电:病种惊悉从文逝世,十分悲痛。寥寥数句却感受到,当时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巴金,对待失去一位老友的真实情感悲痛。极普通的话,没有一滴眼泪,可是悲痛都埋在心里。

了解巴金对沈从文的追忆,更是迫不及待要走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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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似乎再怎么对人世怀有深情的人,也有一个顽劣的童年。
这句话用在沈先生身上一点不为过。沈二哥,他也的确是顽童。儿时的沈从文最爱到处去疯玩、去观察,俨然一个有多动症的顽童,他逃学、游水、打架、斗蛐蛐,最宝贵的,是他在这样的儿童心性下,细致地去观察、体味着这个世界。
秉着“智慧应从生活中吸收消化,却从不需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的信念,沈家二哥童年做的最多的事就是逃学,在日光下认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去橘园中玩,到城外山上玩,到各种野孩子堆里去玩,到水边玩。天气糟糕时,就跑去庙宇和祠堂,一边看别人下棋,织竹篾,一边规划如何回家不至于被人发现。来去学校书篮总挂在手肘上,一方面分量沉重,另一方面人家一见就认得出是逃学的,于是就把书篮就存到土地庙去,把这书篮藏到神座的龛子里去,全然无敬畏。然而隐藏的再好,谎言也有被揭穿的一天,事情败露,学校和家中总得各挨一顿打,罚跪孔夫子牌位前,表示忏悔。可一面罚跪,一面想象生出了翅膀,河里的鳜鱼拨剌,天上的风筝飞翔,空中的黄鹂歌呼,树木上的累累硕果,把这处罚当成了与自然接近的大好时机。所以沈从文“就从不曾在被处罚中感觉过小小冤屈,”甚至说“那不是冤屈,我应感谢那种处罚,使我无法同自然接近时,给我一个练习想象的机会”。把处罚看做练习想象的机会。原来,作家和文化大师是这么炼成的。
经历如此深刻,二哥回忆起来还说:我上许多课仍放不下那一本大书。换学校换教师后,沈二哥上学路上更是过足瘾,戴了极大眼镜的老人,伞铺里大门敞开,皮靴店大胖子腆着肚皮,剃头铺徒弟呆呆地给师傅刮脸,还有一家染坊……真有“过屠门而大嚼”,过瘾。正如书中所说:
“在我面前的世界已够宽广了,但我似乎就还得一个更宽广的世界。我得用这方面弄到的知识证明那方面的疑问。我得从比较中知道谁好谁坏。我得看许多业已由于好询问别人,以及好自己幻想,所感觉到的世界上的新鲜事情,新鲜东西。结果能逃学我逃学,不能逃学我就只好做梦。”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童年的乡野经历,已经成为不少名家“从文”的标配和基因源头。如:鲁迅之三味书屋,冰心之烟台,贾平凹之18年商洛农村少年经历……
读罢《从文自传》前半部分,不得不承认,童(少)年的乡野人生,既是沈从文文学人生的源头活水,也是他文学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他的代表作《边城》得到验证。《边城》是一部拥有浓郁乡俗文化气息的乡村小说,它的成功再次证明了少年乡野人生之于他的文学人生的重要意义。小说中关于湘西民俗的描写相当丰富和原汁原味,成为小说中最富魅力的存在,也最让读者着迷,很多读者正是受着《边城》的魅惑,不远千里地想要去湘西、去凤凰古城——既然“无法爱上一个人,那就要爱上一座城”。

所以,审视了沈先生的人生经历及其文学、文化成就的关系,我的一个強烈感触就是:我们当下时代的城市青少年,确实远离农村太远、太久了,他们在城市化、信息化的时代洪流中,不再认得农村和农村生活,甚至除了家庭、课堂、城市生活,便“无论魏晋,不知有汉”。是时候大力倡导让孩子从城市的电子生活中走出来,回到农村,亲近大自然,获得真正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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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杜甫曾说“文章憎命达”,这句话用在沈从文身上极恰当。沈从文的青、中年时代,不幸也幸。时代风雨、个人流离,竟无意中造就了他。时间兜兜转转,辛亥革命对于二哥来说,是表哥的变化,家乡的变化,就算进了新式小学,还是觉着校外所学的实在比课堂上的多十倍。中元节后沈从文背着小小包袱,离开本县的学校,开始混进一个更广泛的学校。来到辰州,学会自己生存,生命进入了一个崭新的世界,爬城墙,跑步,擦枪……一切都是好奇,就算看杀人砍头,也保持着婴儿那样第一次看世界的好奇心,用初次的眼光和心态观察。清乡所见,最快乐的就是有了一把小尖刀。可是更多的是看到杀人,日日杀的人都在增长。沈从文那宽容平静、俯瞰人世的视角,最打动读者。正所谓诗家不幸文章幸。通情达理的军旅上司,让沈从文来到了一所永远无法毕业的学校,来学习这永远也学不进的人生。
在他眼中,不论遭遇何种人事,都好像变成一种过程,一种成长,如同生命长河的涓涓细流。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在生活陷于完全绝望中的情况下,还能够充满勇气和信心。
至于北大旁听,燕京拒收,西南联大任教,北大授课,再到受到的人生打击,病倒并再次走进历史博物馆。这份坚定执着地活着,是那段兵荒马乱的时光给予的力量。生逢乱世,却写下了整个世界的深情。
他痴迷的贪看着一路经过的风景,用他在《边城》中的话说:“在风日里长养着,故把皮肤变的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故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他且教育他,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兽物。”
阅读沈从文,教会我的不是那个年代愤怒的东西,而是特别人性的那种温和的反思和疑问,一直到今天,他都像个精神导师。身处于喧嚣的我们,寻一方心灵净土已是尤为重要。而沈从文,正是这样一方净土。阅读沈从文,阅读温和,阅读宽容,阅读释怀。
三、有身份,却没有身份感,是一种高贵的修养。
他始终强调的是“我是一个乡巴佬”。他不会说自己“XX总督之孙,XX将军之子,北京大学教授,历史研究泰斗”之类的吓人的头衔,而只是让你认识了一个最真实的沈从文。用沈老自己的话来说,他来自一个地图上不常见的最小的地方,出生于边疆僻地小城,若有机会跟随屈原溯江而行的沅水向上游去,便可发现名为“镇筸”的小点,那里的兵卒纯善如平民,与人无侮无扰;农民勇敢而安分,且莫不敢敬神守法;土匪不同于别处的土匪,名称也不习惯于一般人的耳朵。若遇上家中有服兵役的人,还可按月到营上领取一些银子、米粮。在这样一个小城里生活了将近十五年方才离开,从乡巴佬(从文先生一向自嘲自己为乡下人)独立去军营生存。在他心里,他永远是一个乡下人,一个赤子。可谓“星斗其文,赤子其心”
四、真诚,让自传活得如他本人一样动人和恒久。
《从文自传》打动我们的美,有很多,一百个读者都会读出一百个哈姆雷特,但有一点,我相信一千个、一万个读者也都能看到共同的一点:真诚。
真诚源于真实。《从文自传》真实地记录了那个时代、那片土地、那些人、那些事。他手中的一支笔在时光的琢磨下“慢慢脱去矜持、浮夸、生硬、做作,日益接近自然”。这是令人着迷的。从他的笔下,当世的人们得以了解那里的美丑的悲喜;而我们,得以穿越时空,去发现彼时的人间烟火。《从文自传》给了人们这样的管道,《边城》、《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也是。
但光有真实还不够。有人说:“做人难,做名人更难。”其实写自传何尝不是如此:写自传,真实难,真诚更难。很多人写自传,提及当时的人、事、景、物,外在的东西,往往还比较真实,比较能“秉笔直书”,但一涉及自己的利益、名誉时,总是文过饰非,或者绕着走,或者压根不提不写,于是乎,写到的都是“真实的”,而没写的,我们就不得而知了,这就不真诚。如此以来,自传就失去了意义。

但《从文自传》让我们找到了自传存在的意义。这部自传吸引我们的,不止是文中所述的人事景物,更在于沈先生的真诚内审。周国平曾说:“灵魂一旦敞亮,人生就有了明灯和方向。”读《从文自传》,我感受到沈先生的灵魂是敞亮的、坦荡的,他乐于揭开自己人性中的真善美,更不迴避和掩盖自己人性中的假丑恶。他说:“我生活中充满了疑问,都得我自己去寻找答案,我要知道的太多,所知道的又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我明白人活在社会里应当有许多事情可做,应当为别人去设想,为未来的人类去设想,应当如何去思索生活,应当如何去为大多数人牺牲,为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不能随便马虎过日子,不能委屈过日子。”他的生活颠沛流离,加上别人又不能理解他的作品,他曾一度精神崩溃,也想自杀过,但他挺住了,”冻结中的生命,似乎有了春天的日光照晒,在起始融解。”他还把自己的灵感晾晒在阳光下,自我鞭笞:“今年还是血,还是泪,文章没有了。力的衰颓,生命的迸散,我看到我自己的腐烂与灭亡,喑哑不敢作声。”自传从本质上是别人自己的东西,“关我屁事”,但自从有了“真诚”这个基因,便有了传染性,令人不由自主想要走近他,走进他的世界和灵魂深处,沈先生的《从文自传》便有这种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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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体文学奠基者、著名思想家卢梭曾说:“上帝造人的时候,给了我一双眼睛看外部世界,审视内心智慧之眼则是这颗忏悔的心。”他的自传《忏悔录》,赢得了马克思的盛赞:“书页上还散发着油墨味道的时候就震惊了全人类——因为他的思考、真诚和那些几乎不加掩饰的人类的缺点。”
一个人预先置身于墓中,从死出发来回顾自己的一生,他就会具备一种根本的诚实,因为这时他面对的是自己和上帝。沈从文做到了,这是《从文自传》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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