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扬不顾个人安危救人真的好吗?

早上在一边洗刷,一边听着收音机播放的新闻。

其中有一段新闻,引起了我的深思。

新闻的内容是说:在游泳池里游泳,人群中有一个人溺水,情况一度相当危急,这时陪伴家人在游泳的一位高龄产妇,是一家医院的医生,正在休产假。

听到呼救声,她快步走过去,表明身份之后,对溺水的施以急救措施,因为抢救及时,溺水者得到抢救,捡回了一条命。

是的,这是一个非常伟大而且感人的救人事件。

但后面的评语,我听了就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

点评语高度赞扬了这位医者父母心的高尚救人者,宣导大家向她学习,并且狗尾续貂地说:向她这种舍己救人的事,值得大家学习。

其实救人事件本身就值得人学习,但是我们宣扬的是助人为乐这件事,而不是舍己这个行为。

每个人的权益和生命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宣扬大家助人,但尽可能的不要以损害自身利益为前提。

在这个事件中,施救者的情况特殊,如果出点什么事,后果也是很严重的。

但她去救人时,显然是没想到自身的风险的,这是我们提倡的。

但话又说回来了,如果她意识到了,并且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没有去施救呢?是不是要谴责?或者她只是在一边做技术指导,而不是亲自施救呢?算不算是救人了?再如果,因为她没有亲自施救而没救下人来,是她的过错吗?

我们在看到危急人的风险时,是不是也要确保旁人的安全?

当一味强调“舍己为人”的时候,其实是对相关人员的绑架,仿似在说:您见死不救!

曾经见过有人掉水里,扑通扑通地跳下去几个人,后来发现有的人自己都不会游泳,还要别人把他们打捞上来。

我们提倡助人、救人,但不建议牺牲自己来救人助人。这种用损失来弥补另一个损失的方法,其实社会总值并没有增加。

现在提倡双赢,其实在助人这件事上我们也尽量在不损害自己的前提下进行,在能力范围内救助。

当然,情况危急时,人的本能反应会忽略很多事。

但在宣扬价值观时,不要形成挟持,仿佛不舍己就不算为人、助人、救人。

为人、助人、救人,和保护好自己,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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