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are scored on my heart,Clark.I'll be walking beside you every step of the way.——Love Well
电影的主人公威尔深爱着那个在自己生命最后的六个月中,给予自己的生命一丝光亮的露。可最终还是选择了用安乐死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不是不爱,而是威尔选择了另外的一种存在方式。与其痛苦地活着,不如快乐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在遇见威尔之前,露的视野圈子太小。而在那之后,一切都改变了。
“遇见你之前我一无是处。”
安乐死,这是威尔自己的选择。他选择了有尊严的存在。
安乐死在国外早已不是新鲜玩儿意,而国内目前似乎还是难以得到普通大众的认可。
人们始终觉得生命是珍贵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即便是重病缠身,也要勇敢的活下去。
电影的结局可能应该是威尔最终为了露而放弃安乐死,最终威尔凭着自己的为爱而活的意志战胜了病魔,威尔和露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然而电影最终的结局却不是这样,威尔还是选择了离开,而露也因为与威尔的相处,改变过去自己狭隘的视野,开始了新的生活威尔看似不在了,可事实上他一直都在。
安乐死并没有实际上看来那么残忍,这是对死者最大的尊重。法律本来就赋予公民选择的自由,那么在对于是否结束自己的生命难道就不该拥有自由权吗?
病魔有的时候确实会因为个人的意志而被战胜,当然,这是最理想化的状态和结局。
可理性地思考,意志的作用毕竟有限,而人类的医学水平也尚未达到能解决所有疑难杂症的水平。
但生存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了,为什么一定非等要忍受病痛的折磨,仅仅是为了多在世间多存活几秒,这样看来,生命的意义究竟何在?
人们总说,生命的意义在于宽度,而不在于长度 。可是当真正面临生死存亡的问题了,这些观念早已抛到脑后,什么宽度,我只想要你活着。
可是,人们却忘了,活着,苟延残喘的活着,在痛苦与折磨中,在对这美好世界的留恋中,抱着歉疚的心态,延续着脆弱的生命,这究竟异味着什么?
出于个人对于病人的爱恋与不舍,使其伴随病痛,艰难地存活,这难道不是人们内心深处的一种自私性?
我没有办法离开你,我希望你活着,你的死亡会让我撕心裂肺……
又或者说是出于社会道德层面的压力,安乐死是不人道的,没有感情,就是冷血动物,这无异于间接杀人。
可是人们真的忘了,也许对于病患而言,安乐死才是对他最大的尊重与爱。
每个人理应有选择如何死亡的方式,这是每一个社会个体所享有的自由与权利。
生命应得到尊重,生命应该珍惜,但我们更需要有尊严、有意义的生命。
如若不能,与其苟延残喘,我宁愿死亡,从身体和心灵的痛苦中解脱。
安乐死,是对于这个世界最后的爱。
也是我们所能给予死者最大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