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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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在说不上喜欢小动物,也许再小几岁,再少见点不得不做事的各种理由。

今年回来老家,看姑父家有2白2黑一棕的5条小狗,不自对我一爱狗朋友发发图片,一只小白狗成功引起了她的爱心,我也成功跨越几十公里送给她。

作为一个对狗有良好印象的人,任何生灵都是美丽的,我总受不了把它给卖了,在卖与送之间选择,我总希望是送的。在农村是不可能一下养好几条狗的,毕竟大了也要吃粮的。

再回家时,大伯想买条狗,我不止对他说姑父他那有狗,我不知道他是什么理论说那狗不咬老鼠,说自己挑一只买。

小狗回来几天就被周围的大狗咬伤,大伯也在骂骂咧咧的说:没点眼色,别人家的吃的也去,大狗会不咬你。

我不敢反驳大伯的各种观点,作为一个灵性的物种,但人们需要的只是畜生。站在高处,用人的理性去责备,用畜生的结果去挑选它。

我们呢?作为一个男孩,我狗吓哭过,被告知不能害怕而要恶言以对。不敢杀鸡鱼,我还小有爸妈,后来一个人,弟弟妹妹面前,肉都吃了,不杀?

现在也是,杀鸡鱼时,我从没把它当畜生,它只是被食者,而我们作为捕食者,杀他吃它不用愧疚,同理,有一天,当我们作为你被捕食时也不该不甘。任何事情都是,当你果断举起屠刀对待别人时,也要想想在砧板上的有一天会不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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