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12月的第一个星期过去了,估计不少喜欢旅游的悦友,已经在暗中盘算着时间,准备元旦小长假出去走走了吧。
关于旅游,不同的人说法迥异:喜欢的能感悟外面世界的精彩,心喜于风土人情的小细节;不喜欢的则能举出数人头、跑断腿、挨大宰等形形色色的旅游bug;无所谓的呢?三个字:看心情!
在这里,悦史君倒想鼓励每一位悦友,如果有几日闲暇、些许闲钱,出去旅游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这不,有朋友就给悦史君推荐了一个好地儿:西藏!
这是西藏。
这也是西藏。
这还是西藏!
好吧,收起行囊准备出发!
醒醒,天快亮了,咱没休息、没银子的,就别做梦了;还是理理思路,关心一下今天的主题吧~
清朝光绪十九年(1893年)12月5日,清政府与英国在英属印度的大吉岭(今印度西孟加拉邦的一座小城,以大吉岭红茶而驰名世界),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款》,西藏亚东(今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亚东县,向南呈楔状伸入印度锡金邦和不丹)由此开关通商,英国殖民势力打开了中国西藏的大门。
这显然是又一个不平等条约,虽然与《中英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中日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相比,123年前的《中英会议藏印条款》没有割地,只是开放边境一口,但影响很恶劣,英国及其后的印度政府,开始频频挑衅我国的西藏主权。(虽然没有任何卵用,但是很恶心人。)
而悦史君研究发现,这一条约签订的背后,其实存在不少硬伤,是“弱国无外交”的典型案例。为了便于理解,悦史君将从清政府和英国两方面,来揭秘其中的bug。
清政府:谈判官不懂行 英籍译员暗通款曲
光绪十六年(1890年),清政府与英国在英属印度的加尔各答(今印度西孟加拉邦首府加尔各答),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约》。
这一不平等条约的主要内容有:清政府承认哲孟雄(今印度锡金邦)归英国保护;划定中国西藏与英属哲孟雄的边界。该条约除了使哲孟雄完全脱离了中国,还留了个英国进一步侵略中国西藏的尾巴:“有关双方游牧、通商等事宜容后再议”。
光绪十七年(1891年)2月,清朝驻藏帮办大臣卓特·升泰,委任西藏粮员黄绍勋为谈判委员,赫政为中方谈判译员和代表,与英国就《中英会议藏印条约》留下的,关于通商、游牧权利及文移往来等三项内容,展开谈判。
没想到,这一谈竟然就是近三年时间!咋回事?原来,双方在文移往来和游牧问题上(官方沟通和民间来往),争议不大,很快就谈妥了;可在通商问题上(这是英国侵略的前头站),双方一直僵持不下,以致时间不断拖延。
按理来说,这么重要的边境谈判,应该派专门的外交官来主导,可清政府派来的是什么人呢?前有西藏粮员黄绍勋,后有参将何长荣。嗯,“粮员”和“参将”都能来,可见清政府的敷衍啊。
在这种情况下,中方谈判译员和代表赫政,作为唯一能与英方代表直接沟通的人,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赫政这么厉害,他又是何方神圣呢?其实,他是清朝海关总税务司、布政使、正一品大员,英国人罗伯特·赫德(Robert·Hart)的弟弟!没错,清政府与英国谈判的主力,也是个英国人!
原来,清政府一直缺乏翻译人才,遇到列强侵略中国边疆地区的交涉中,往往委派在华外国人作为翻译。由于在此前的《中英会议藏印条约》谈判中,赫政就是驻藏帮办大臣卓特·升泰的谈判助手和翻译,而且受到了卓特·升泰的欣赏,所以接下来的谈判,清政府还是让他来挑大梁。
效果如何呢?赫政在谈判过程中,他背后是有人指挥的,这个人就是他的哥哥罗伯特·赫德;而罗伯特·赫德则通过自己在北京的关系,想办法拿到清政府的底线后,再与英国方面勾兑,致使谈判总以损害清政府的权益告终。
英国:谈判代表强势压阵 背后小动作不断
英国是近代第一个侵略中国的国家,在和中国人谈判方面,他们的经验很老道。
由于对自己的实力比较自信,再加上对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了如指掌,英国代表在谈判中,总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而且态度只有一个:你提的意见我不理会,我的要求你必须答应!
这么玩,在涉及有辱国格的问题上,进展显然就会慢下来。这时,英国就开始暗搓搓地搞小动作了。
在这次谈判中,表面上赫政是站在清政府这边的,但私下里,英国代表保尔与他的接触并不少;而且保尔还会通过英国伦敦的枢密院,与清政府里的大人物、英国人罗伯特·赫德保持联系,随时沟通清政府对谈判的要求和底线。这样,赫政受哥哥罗伯特·赫德指挥,罗伯特·赫德又会将清政府的情况告诉给英国枢密院,英国枢密院再把反馈发给英国代表保尔。中间捍卫清政府利益的声音在哪里呢?恐怕只有几个英国人自己嗨了!
双重夹击谈判达成 清政府无奈吞苦果
英国代表在谈判中那么拽,清政府也着急,他们也赶紧找人跟英国方面沟通,企图拿到一个自己满意的谈判结果。
那么,清政府找的帮手是谁呢?可能聪明的悦友已经猜到了,就是英国人罗伯特·赫德!
一个英国人内部的循环下来,谈判也总算是达成了,清政府呢?还要褒奖罗伯特·赫德的从中斡旋之功,和赫政坚持谈判的辛苦。
清朝光绪十九年(1893年)12月5日,参将何长荣、赫政代表清政府,与英国代表保尔,在英属印度的大吉岭,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款》,又称《中英会议藏印续约》。
该条约共12款,想看全文的悦友还是老规矩,在附录;这里悦史君先摘重点,谈主要内容:
1.在中国西藏亚东开关通商,“听任英国诸色商民前往贸易”,英印政府可派员在此驻扎查看贸易。
2.自亚东开关之日起,五年内藏印贸易互免关税。(说得好像清政府会卖什么东西过去一样,“互”字实际上没有意义。)
3.亚东开关一年后,西藏人在哲孟雄游牧应照英国所立章程办理等。
悦史君点评:应该说,这一条约除了进一步巩固英国对哲孟雄的控制,消除清政府的传统影响;还将英国的触角,通过亚东伸进了西藏。果不其然,亚东开关后,大量英印货物进入西藏,并远及川、滇边,西藏逐渐成为英印商品的销售市场。哎,欺负成这样,除了英国人太狡猾,当时的清政府是不是太不争气呢?!
所以说,我辈继续努力,让我的国更加强大,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啊!
附录:《中英会议藏印条款》全文
一八九三年十二月五日,光绪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大吉岭。
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即西历一千八百九十年三月十七日,藏、印立约未结通商、交涉、游牧三款,现已议定章程,接附前约通商。
第一款 藏内亚东订于光绪二十年三月二十六日开关通商,任听英国诸色商民前往贸易,由印度国家随意派员驻寓亚东,查看此处英商贸易事宜。
第二款 英商在亚东贸易,自交界至亚东而止听凭随意来往,不须阻拦,并可在亚东地方租赁住房、栈所。中国应允许所建住房、栈所均属合用,此外另设公所一处,以备如第一款内所开印度国家随意派员驻寓。其英国商民赴亚东通商,无论与何人交易,或卖其货,或购藏货,或以钱易货,或以货换货,以及雇用各项役马、夫脚,皆准循照该处常规,公平交易,不得格外刁难。所有该商民等之身家、货物,皆须保护无害。自交界至亚东,其间朗热、打均等处,已由商上建造房舍,凭商人赁作尖宿之所,按日收租。
第三款 各项军火、器械暨盐、酒、各项迷醉药,或禁止进出,或特定专章,两国各随其便。
第四款 除第三款所开应禁货物外,其余各货,由印度进藏,或由藏进印度,经过藏、哲边界者,无论何处出产,自开关之日起,皆准以五年为限,概行免纳进、出口税;候五年限满,查看情形,或可由两国国家酌定税则,照章纳进、出口税。至印茶一项,现议开办时,不即运藏贸易,候百货免税五年限满,方可入藏销售,应纳之税不得过华茶入英纳税之数。
第五款 各项货物到亚东关时,无论印度货物、藏内货物,立当赴关呈报请查,开单注明何项货物、多少及分量若干、置价若干。
第六款 凡英国商民在藏界内与中藏商民有争辩之事,应由中国边界官与哲孟雄办事大员面商酌办。其面商酌办者,固为查明两造情形,彼此秉公办理;如两边官员意见有不合处,须照被告所供,按伊本国律例办理交涉。
第七款 印度文件递送西藏办事大臣处,应由印度驻扎哲孟雄之员交付中国边务委员,由驿火速呈递。西藏文件递送印度,亦由中国边务委员交付印度驻扎哲孟雄之员,照章火速呈递。
第八款 中、印两官所有往来文移,自应谨慎呈递,及来往送信之人亦应令两边委员照料游牧。
第九款 从亚东开关之日起一年后,凡藏入仍在哲孟雄游牧者,应照英国在哲孟雄随时立定游牧章程办理。凡该章程内一切,须先晓渝通知。
续款
第一款 中、印各驻扎委员,如有议事意见不合之处,应由各委员呈报该管上司议办;倘该上司意见仍属不合,应由各上司请示本国国家议办。
第二款 自此次条约议定之日起,于五年后,如查其中有应行变通更改之处,必须于六个月之前声明,以便两国各派员议办。
第三款 藏、印条约第七款内载,由中、英各派员将第四、五、六三款言明随后议订各节,公同会商等语。现经两国派员,公同将以上通商、交涉、游牧三款议订九条,并续款三条,言明应与原约视同一律,其实力奉行之处,亦与逐字载入原约无异,彼此会同画押为凭。
光绪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即西历一千八百九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在大吉岭缮就中、英文各四份画押。
大清国二品顶戴奏准会同画押四川越巂营参将何长荣
大英国特派政务司保尔
大清国赏戴花翎头品顶戴双龙二等宝星奏准会同画押税务司赫政
雄壮的布达拉宫!
大美西藏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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