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正义的成本》

书名《正义的成本-当法律遇上经济学》

作者:熊秉元

2016年6月17日

“法条本身已经是某种‘结果’,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价值判断,也隐含了民众通过民意代表和立法机关所作的取舍。”

--法律到底是什么?法律是制度的典型形式,制度用于调整各个主体的关系或者规范各个主体的行为。也就是说,或者它用于确定权责,确定谁做什么,或者就是要求你怎么做。人类的行为,最初的规范用“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准则。当这些准则逐步完善,并条文化后,就变成了道德规范。道德规范是自律的制度,它的出现,相应的出现了违法制度的成本即不道德的行为会谴责;也出现了遵守制度的收益,即遵守道德的行为会得到赞美。但是,这种自我约束性质的规范,在语言发展的环境下,越来越不清晰,越来越难判断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这样的局面导致的结果就是法律的出现。当我们涉及的所有的相关利益人确认某一行为有害时,我们明确下来,同时明确了对应的惩罚措施。这也是需要条件的,比如国家的出现。如果没有国家,我们很难确认相关利益人的范围,而没有国家,我们又该如何执行惩罚?法律是他律的制度,他律的依靠执行机关,所以国家是它的基础。有了国家,再按照当时社会的价值判断,就能确定特定行为对所有相关利益人的好坏。通过评估这种好坏的程度,我们就能制定相应的惩罚力度。

“波斯纳法官的名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不能无视代价。’”

--追求公平,对法律而言,主要是惩治违法行为。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需要怎么做?制定制度,明确哪些行为不公平;对行为特征进行识别、确认,就是取得证据;对行为结果的伤害进行计量,如此才能量刑;同时,为了公平,有需要建立好的决策机制和申诉机制。这个体系的运行,需要成本。这可能就是不能无视的代价。如果将群体作为一个整体,那么它也是就像一个人一样,也是趋利的,所以,它需要了解,如何才能利益最大化。应用经济学上的边际概念,在同一制度体系下,当遵守制度的收益与违法制度的成本一致时,应该能够达到制度执行的最有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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