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的劳伦斯

         我喜欢那些富有冒险精神的故事。无论是《与狼共舞》里的Captain Dunbar、《刺客信条》里独自远行的Ezio,《月亮与六便士》决意出走的画家,都令我神往和艳羡。抛下眼前安逸和庸常的生活,走出温柔乡,去寻求充满刺激和挑战的、未知的危险境地,他们是妄人,他们热爱挑战,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肾上腺素比多巴胺更能让他们感到愉悦。《阿拉伯的劳伦斯》也是这样一个冒险的故事,年轻狂妄的军官不甘于在安全的后方画地图当翻译,而是孤身迈入无垠的阿拉伯沙漠,和那些从未见过的族人一起战斗,不为祖国大义,也不为济世救人,只为在漫漫史书中留下自己的痕迹。

        我喜欢这样的故事,或许因为我生活中太缺少冒险和新奇,一切似乎都可以预见,一切似乎都按部就班、无能为力。这样的故事总能激发被生活所压制的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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