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用电监管云平台在助力实现大气污染源工况用电在线监测——安科瑞 严新亚

一、应用背景

排污单位是用电监控采购、安装、联网、验收、运维、数据传输的责任主体 ,应严格按照《大气

污染源工况用电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要求开展建设 。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设备选型

现场端用电监控设备数据采集基本项至少包括正向有功、无功电能示值;各相及总有功功率、功率因数,总无功功率;各相电流、电压;总有功电量、总无功电量。设备的环境要求、外观要求、功能要求等需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二)规范点位布设

对同一车间内,有多个废气产污点的,应分别安装;收集、治理涉及多级工艺核心用电设备(含主备关系)的,应分别安装,严禁漏装。

(二)规范数据联网

排污单位用电监控数据应联网至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对前期已安装用电监控设施,并已实现数据联网的单位,需在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对排污单位用电监控点位布设、联网的规范情况进行自查复核,对不满足点位布设要求的进行补装并重新联网。

(四)规范设备验收

排污单位用电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排污单位提供书面材料,排污单位对用电监控系统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设备性能 、现场安装规范性、设备运行稳定性、系统功能全面性、系统安全性等。排污单位对用电监控系统功能进行现场调试,并在江苏“环保脸谱”-用电监控模块查看相关内容,经现场检查、现场测试,具备验收条件的 由排污单位组织实施验收 排污单位完成验收后 填写验收意见单,并在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备案信息上传至江苏“环保脸谱”系统

(五)规范日常管理

排污单位应配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资源(常用工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人安排专人负责用电监控设备日常巡检。巡检内容包括各种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数据是否正常传输 并做好记录 排污单位应及时响应“环保脸谱”推送的预警信息,保证用电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及实时上传数据。

二、安科瑞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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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端安装要求

4.1工况用电监测点位布设原则

工况用电监测点位布设应遵循全面性、精简性、准确性的原则。

(1)全面性:工况用电监测点位应全面覆盖排污许可证中列出的主要生产设施及治污设施。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污染源,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布点。

(2)精简性:在准确反映污染源停限产、错峰生产、治污实施运行情况的前提下,布设的点位数量力求精简。

(3)准确性:监测点位数据应能准确反映被监测设备的用电情况。

4.2工况用电监测点位布设要求

工况用电监测点位应包括总用电监测点位、生产设施用电监测点位、治污设施用电监测点位等类型。

总用电监测点位:安装在排污单位总进线回路上,反映排污单位生产、治污总体情况。

生产设施用电监测点位:安装在排污单位的生产线总回路及主要生产设备回路上,反映排污单位停限产、错峰生产执行情况。常见生产设施工况用电监测必选点位参考附录A。

治污设施用电监测点位:安装在排污单位治污工艺总回路及主要治污设备回路上,反映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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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工况用电监控系统采用AcrelCloud-3000环保监管云平台,平台依托于电力传感、物联网(2G/4G/NB-IOT/LORA等)、大数据和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将企业总用电、生产设备用电和污染治理设备用电纳入云平台监控,通过关联分析、停电分析、停产限产分析、越线分析等计算方法,及时发现环保治污设备未开启、停电、空转、减速、降频和异常关闭等异常工作状况,同时结合调取视频监控、废气废水排放量和浓度的远程监控,来有效应对环保监管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实现在线联防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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