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仅仅七天

9月9日  天气晴朗

我离开后那几天你有想我吗?


九月九日,是永恒,却成了个不慎失足的日子。一不小心失去了我的支柱,一不小心扔了某些,一不小心摔碎了杯子,一不小心……

让一个人渐渐成为掌中痣,心中事,听说这不是一眼就会喜欢上,一闻就觉得香甜,一触碰就到心里,也不是因为他坚持给你温暖和关心,而是在某一个特定时间他给了别人给不了的感觉,说不上哪里好,但别人就是替代不了。

也许是她撩起泛黄飘散的碎发瞬间,她突然无意间勾起的嘴角,她独自坐在窗边展露的侧颜,他大汗淋漓无意识展露的腹肌,他一句无心宠溺的言语,他一个习惯性的触碰,她/他每每无意的瞬间都给人一种冲动,给人一种错觉。

这勾人的错觉让我们一步步的向前靠近,一步步的贪婪,最终是我的还是属于我。

对!我的乖巧,我的可爱,我的善良,我的体贴都是假的!我喜欢烟熏妆,画着深色的眼影,涂着深红的口红,卷着大波浪散落在腰及,来到酒吧,用五色的光圈遮掩我的视力,狂野的音乐麻痹我的耳朵,最烈的酒封住我的喉咙,最后瘫坐在地铁望着天台发呆。我,还活着吗?

第二天醒来,我哭了。可我还活着。

那天我本想着做一切极限运动,但我发现都没用,还不如你一句话把我推到深渊来得解脱。此后,我喜欢上耳机不离身,因为听哪首歌都能在其中找到熟悉的身影,于是某天我遇到一首歌,不断单曲循环,也曾一次次尝试着唱,可后来唱得一次比一次没感觉。

今天,第三天,你还在我的日子里。

第四天,我忘记写日记了。

第五天,我开始忙碌起我的生活。

第六天,我开始写起了小说。

第七天,我的日记没有了你。

若心满的程度比喻为十成,而其中七成是给别人的,其余三成是自己。那么,我要七成是自己,其余三成给别人。余生我要做个洒脱的人,喜欢要说出口,不喜欢要试着忘记,不止于当下,不畏惧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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