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母子】玫瑰朱古力

我一直非常喜欢香港,那里有金庸、古龙、亦舒、黄霑、陈百强、黄秋生,还有麦兜和麦太。太多我喜欢的人住在那座弹丸之城,承包了我从童年到中年的七八成娱乐时光。

我还是十几岁的少年时,有一次听广播里讲香港是“文化沙漠”,当时就少年意气,拍案而起。到底哪里才是沙漠?

金庸能写出王重阳和“活死人墓”,写出“哀莫大于心死”的天人乔峰,亦舒一支笔能层层戳破琼瑶式的情爱幻境,还残酷人生以水落石出。但是内地学者总爱给金庸古龙亦舒的作品安个“通俗文学”的帽子。“纯文学”与“通俗文学”之争在我看来非常可笑,香港确实不是让人“纯”得起来的地方,这座城没有时间去造作矫情。世俗,务实,恰是香港的魅力所在。

比之通通很“俗”的作家和艺术家们,香港更让人难忘的是,吃。中餐西餐,小吃甜品,样样精彩。最爱就是中环上山电梯旁边的苏豪区,我曾有一周每天三顿在那里换餐厅吃,居然每家都满意。

香港有个美食作家蔡澜,我一直不喜欢,感觉他不是很会吃,有点糟蹋那么好的美食环境。但有一次,他成功迷住了我。多年之前,他写过一篇题为《玫瑰朱古力》的博文,当时我刚生下川贝不久,失业,焦虑,整天忙忙碌碌却又无所事事。这篇几百字的文章如同平庸生活里的一小片浮木,能让我从日常的溺水中挣扎出来,浮上水面,短暂地看一眼蓝天大海。

蔡澜讲到了一种超厉害的阿拉伯朱古力,玫瑰朱古力。朱古力在大众眼里,总是法国和比利时的出色,但其实阿拉伯朱古力也是佼佼者。阿拉伯人本身超爱甜食,因为富得流石油,原材料上舍得下功夫。蔡澜讲,“他们的朱古力粉,是用全世界上磨得最幼细的。”

我最爱玫瑰花,阿拉伯玫瑰天下无双,特点是香。据说有一个纬度的沙漠,有种荒漠玫瑰,是世界上最香的玫瑰,鼻子刁钻的法国人,都要顶礼膜拜。这么香的玫瑰,阿拉伯人除了用来做香油香水,还用来吃。我曾经吃过阿拉伯的玫瑰酱,比什么牙膏或口香糖都好用。因为热恋玫瑰的香气,我对蔡澜说的阿拉伯玫瑰朱古力,升起了蓬勃的热望。

这家卖玫瑰朱古力的店,似乎只有两间铺子,一间在迪拜,一间在九龙尖沙咀香格里拉对面。我第一次拜访九龙那间铺子,是在六年之前,如今它依然还在。在香港那样寸土寸金的地方,黄金地段独立店铺,阿拉伯人真是好生有钱。试过这家店其他口味的朱古力,带盐粒的薰衣草、薄荷、橙子,甚至还有辣椒,都远远不如当家花魁玫瑰朱古力。大概是强强联合的缘故,最上乘的朱古力粉配最香艳的玫瑰,细滑馥郁,满口生香。蔡澜讲他被“陶醉”了,我亦如是。

有人说爱看我写吃的,其实这个领域我最没有把握。因为味道是最不容易写的,这是最私人的记忆。有时候人会喜欢一座城,可能就是因为一盒朱古力,或者一个伤心人。但分享出去的时候,也许其他人看到的是一碗鱼蛋粉,一段小相声。这是分享的极致寂寞,同时也是极致快乐之所在。每个人为自己而写,每个人为自己而读,人与人之间永远无法真正沟通,但又永远乐在其中。

多么有趣又美妙的感觉。


第一次带川贝出境,就是去香港,一人一箱一包一车一娃,觉得自己牛逼极了,这个记录很快被自己不断突破。


在香港的日子,就是吃吃吃吃吃。


第一次去香港的时候,川贝还是个尿布宝宝,这张在金钟太古的高级尿布台上。


川贝在香港第一次玩自拍,2岁的他,刚刚长好一口小乳牙。


玫瑰朱古力


九龙尖沙咀香格里拉对面那家朱古力店

你可能感兴趣的:(【暴走母子】玫瑰朱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