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上高速出事故保险公司拒赔无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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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实习期驾驶人在驾车时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未系安全带的会被处罚,驾驶证记分达到一定分值面临延长实习期或注销驾驶证,但不能就此认为驾驶人没有驾驶资格。而且,《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了驾驶人在实习期上高速驾车时,应当有三年以上相应资格的老驾驶人陪同,这并不属于实习驾驶人“禁止驾车”的情形,这是在承认驾驶人有驾驶资格的前提下,对实习驾驶人规定的一项义务,就是要找一个老驾驶员陪同指导驾车。违反这个规定的,处200元以下罚款,不记分。

个别保险公司对实习期上高速驾车拒赔的理由正是引导了上述规定,并称保险合同有关于“不允许驾驶”的情况下驾车发生事故免赔的条款。但是通过上述分析,实习期驾车上高速无相应资格人员陪同只是一般性的违法行为,并不属于“不允许驾驶”的情形。所以保险拒赔的理由我个人认为是站不住脚的,而且不是新版或老版的各类车险合同示范条款中,均未列明这种情况属于免赔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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