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今晚的夜景真美!你说,舒服么?

2010年的时候,我读高二,有了第一任男友。

我已经记不起我是如何加入深圳高中生的同志交友群了,只记得那时的我像是刚刚推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般,走进了一个处处充满着好奇和未知的世界。

初初进群的我不知该说些什么,默默地看着大家聊天,群主象征性地说了句:“欢迎新人。”而后便有好多人起哄道“情况!爆照!”

我问道:“情况是啥?”

他们回答说:“年龄、身高、体重、属性。”

少不更事的我就在那时懂得了何谓10,不过现在已经鲜有人会在初次加好友后就在对话框上发送“情况”二字了,而是在言谈中慢慢了解彼此,如果有,说明他上了年纪,或者是以约P为主。

那时候的QQ群特别热闹,每每有新人进群,老成员便会起哄道,“情况!爆照!”而后继续追问道:“你怎么察觉到自己喜欢男生的?有没有男友?叫什么名字……”但是每每窥探到隐私时,大家就又立刻变得缄默不言,唯独有个叫“于天”的小攻表现得格外得无所畏惧。他身高183,高三,就读于深圳四大名校之一,羽毛球打得特别好,还在深圳的羽毛球联赛中取得冠军,准备考民航大学当飞行员……

他和每个人的交谈都显得特别热络,以至于我觉得他应该是出生后就混圈的那一类人,或许是因为得天独厚的攻方市场优势,他的一言一语中也透露着一点点傲慢。相反,我在群里却十分沉默寡言,只是备注了自己就读的高中后,他便以学长的身份进入了我的生活。

他经常以学长的口气霸道地呵斥我别在群里聊天,更不要私下和网友见面,偶尔也会督促我认真学习……那时的我挺想在学校与他碰面,但又不知道如何面对他,或许,每个人在认定自己是同性恋的身份之前都会有一丝丝的恐惧和迷茫。


有天晚自习后,我在食堂吃夜宵,我一边吃着一边和往常一样和他聊QQ。没一会儿,我看到他打了一份宵夜从我身旁走过,我若无其事地看着手机,谁料他走过我的身旁后,围着我的座位绕了一圈,而后将宵夜放在我的旁边坐了下来,慢慢地凑到我的耳边轻声说:“你就是也楼吧?”

我很冷静地转过头对他说:“不是啊。”而后回头继续看着手机。

这时,他在一旁用QQ拼命地轰炸我,“还不承认!还不承认……”

我忍不住笑着低下了头,他用手摸了摸我的脑袋说:“快吃吧,等等送你回宿舍。”

后来,每次晚自习后,他都会在教学楼的转角等我一起回宿舍,周五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回家,一起去市图书馆自习,傍晚的时候在RBT喝点东西……那时的我们并不知道两个男生在一起该是什么样子,也没有一个特别的“在一起”的仪式去昭告天下,只是每次晚自习后,我们俩会在昏暗的操场上走一圈,他时常回头看看四周,若是没人,他便会悄悄地拉着我的手,然后放进他的口袋里,我们战战兢兢而又僵硬地走着……

某天,忽然听到群里有人说:“于天早就有男友了。”

于是,我质问道:“你有男朋友了?”

他说:“对啊,但是我可以为了你和他分手。”他把我抱在了怀里,摸着我的头说:“你乖就好了,我只喜欢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点了点头,但是内心却暗暗地埋下一颗报复的种子,就是我要让他两者皆空。那时的爱情观并不成熟,总觉得渣男必定要接受惩罚,就好像小时候看到电视剧里的小三时都会义愤填膺地说:“以后我的生活中若是出现小三,一定要暴打她一顿。”待到长大后,我们才会客观理智地去看待生活当中的不美好。

我说:“好,那你现在就跟他说分手。”

他果真拨通了男友卢森的电话,决绝地说:“我不喜欢你了,分手吧。”挂下电话后,再次摸摸了我的头。

我依旧有些生气,头歪着往后退了几步,一言不发地走了。

现在想来,“乖”和摸头杀或许是渣男天生自带的技能。


后来,或许是为了博取我的信任,在他分手后,他时常带我去他家吃饭。他家在罗湖区委旁的一栋高楼顶层,他的房间并不大,地上摆放着杂乱的书本,主卧是他妈妈的房间,透过朝南的落地窗可以看到绚烂而又缤纷的深圳夜景。

父母离异后,他和母亲在一起生活,母亲是位女强人,时常需要应酬。还记得有天早上,他让我在他妈妈出门后去他家,我如约到了他家。待到十一点左右,他妈妈突然打开家里的大门,心血来潮地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饭,我一直躲在房间里不敢出门,直到饭点才扭扭捏捏地走到客厅。

妈妈很热情但也有些惊讶,“于天,有同学来也不告诉我一声。”

他笑着说:“妈,是我学弟,来咱家玩玩。”

我有点紧张,因为这不就是赤裸裸地见婆婆么,好在妈妈十分好客,她时常往我的碗里夹菜,还嘱咐于天夹菜给我吃,现在想来倒是有点温馨。于天坐在我的身边,偶尔会偷偷地用手摸了摸我的大腿,昂起头,抖抖眉,下巴往餐桌方向抬了抬,示意我多吃点。

吃完饭后,我故作懂事地收拾起了碗筷,走到厨房抢着要洗碗,妈妈推攘着让我回房休息,于是我只好回到房间。没过一会儿,于天走进房间躺在了床上,拍了拍床边示意我过去。

那时的我们并不懂得该做些什么,只是抱在一起睡了过去。

这般平淡的日子就这样维持了三个月,后来的某天,我对他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冷漠而又无情,他一直问我,“为什么变得那么快?”我并没有回答他,只是觉得那天他故作伟大为我分手时,他就应该懂得,人之善变,或许只在瞬间。


到了我读大一的时候,我和他的前任卢森竟然考取了同一间大学,并且参加了同一个社团,我们俩也成为了圈中人所说的“闺蜜”,这时我才感叹道世界之小。卢森知道我认识于天,但是他并不知道当年被甩竟是因为我,所以他还时常向我提起当初被于天甩掉的经历。

在我大二时的某天,我的QQ里突然闪动着于天的头像,“我在深圳,见一面么?”

那天晚上,我再次来到了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家,一进门,还没来得及放下书包,他便紧紧地把我抱在怀中,疯狂地亲吻着我,我们缠绵着来到了主卧室,而后他把我按倒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我俯下身子,双手撑在落地窗上,看着眼前的高楼大厦。夜晚的深圳因为绚烂多彩的霓虹灯而显得生机勃勃而又五彩斑斓,只是第二天醒来,窗外依旧和往常一样,平淡而又了无生趣。


后来,我像没事发生一般离开了他家,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他了。

前不久,卢森告诉我说,于天在澳洲和一个女生结婚了,那个女生挺优秀的,于天也如他所愿在澳洲某航空公司当上了飞行员。

最后,卢森问了句:“你还有和他联系么?”

我说:“很久没联系了,怎么?你还想着他啊?”

卢森淡淡地说:“没啦,就只是问问。”


“哈哈哈,那就好,都过去那么久了。”

我们俩笑着佯装出往事如风的洒脱,但我知道,卢森对他念念不忘,其实我也是。年轻时少不更事的我们不懂爱情,连分手的理由都带着莫名其妙的搞笑,现在想来,却又觉得有些遗憾,其实生活中的很多感情最终都会成为一段不悲不喜的过往。


不必忧伤,只是怀念。

我唏嘘写着这篇文章,想起了那天夜晚,我和他在卧室的落地窗前,眼前游离着时明时灭的红灯,一行行的路灯像钻石般闪亮,高楼上的盏盏灯泡像萤火虫般模糊地闪着光,时而有几道白光缓缓扫过天际……

我双手撑在落地窗前,一股强大的力量时快时慢地撞击着我,我时而痛得闭上了眼,时而气喘吁吁地看着绚烂的夜景。

我说:“今晚的夜景真美。”

他猛地一顶,双手环抱着我,凑到我的耳边吹了口气,轻声地问我:“舒服么?”

我不再像初次与他说话时那般羞涩地拒绝着承认,“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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