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一本书03>芳华 严歌苓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第一次看《芳华》是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被电影里的音乐、人物、时代背景深深吸引着,所以就有现在的看严歌苓写的原著——《芳华》。

01原著的封面图片

       一开始看原著封面时,被这图片深深吸引着。封面时穿着解放军鞋的脚和一只穿着练功鞋的脚,让人误认为,这是一个关于解放军男战士和文工团女兵的凄美爱情故事,但读了此书就知道不是这样,其实是同一个人——刘峰。

      “我注意到他是因为他穿着两只不同的鞋,右脚穿军队统一发放的战士黑布鞋,式样是老解放区大嫂大娘的设计;左脚穿的是一只肮脏的白色软底练功鞋。后来知道他左腿单腿旋转不灵,一起范儿人就歪,所以他有空就练几圈,练功鞋都现成。”

02关于刘峰

      “原以为再见到刘峰会认不出他来。二十岁他就那样,跟你多熟你扭头就想不起他长什么样。倒不如丑陋,丑陋可以是Log,丑到一定程度,还惊世骇俗。而他不丑,假如由丑至美分为十个刻度,他的相貌应该是五度。穿军装戴军帽的他,可以往美再移一度。尤其穿我们演出的军装,剪裁考究,面料也好,那种羊毛化纤混纺,特挺括。他的相貌没有问题,问题就在于没有问题。”

       被刘峰这个善良过头的人感动哭了,对林丁丁毫无保留、几十年如一日的爱,对何小曼的善良和关心,以及对四十年前红楼文工团所有人的善良和关照。就因为过于善良,所以别人也就习以为常,不把你的善良当回事,甚至在内心里鄙视你,认为你傻。

        刘峰经过“触摸”事件后,红楼所有人都“痛打落水狗”,无一个人怜悯、可怜、关心他,出了何小曼。而“触摸”事件后,刘峰的生命轨迹也被改变了。

03何小曼

        小曼的医生都是悲剧的,家庭的悲剧、童年、文工团、婚姻,甚至这一生都是悲剧。幸好她遇到了刘峰,两个苦命人,可怜又善良,相互依偎,报团取暖。可刘峰不能给她爱,从一开始到生命终结,都不能给她男女之间的爱。

        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会爱的刘峰,只在他想起他的小林,梦见他的小林的时候才会复活一下。没有人能救活那个会爱的刘峰,小曼知道,包括她,也救不活那个会爱的,会为女人肌肤发痴发迷的刘峰。多少个悄悄揉圆的甜饼,悄悄在油锅里发出吱吱密语的甜饼,里面的糖是用当时一人每月四两的糖票换来的,那又是多少从牙缝里省下的口粮!为了口粮,苦孩子刘峰没学可上,小小人儿一天翻十小时跟头,翻得成了刚刚一米六九的山东大汉。


关于其他人,我不想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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