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件精神,我校2022年安排⾼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的县(含县级市)以下⾼中就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现将⽅案公布如下:
⼀、领导机构
我校2022年⾼校专项计划招⽣⼯作在学校本科招⽣⼯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由本科招⽣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招⽣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2年⾼校专项计划招⽣计划不少于本科招⽣规模的2%,不制定分省计划。招⽣专业为法学。
三、⼯作程序
2022年⾼校专项计划招⽣⼯作程序见下表:
四、报名
(⼀)报名条件
我校2022年⾼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须符合当年普通⾼校统⼀考试招⽣报名条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考⽣⾃主向我校报名,不分⽂理,不限制应届、往届。报考学⽣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2年统⼀⾼考报名条件;2.本⼈及⽗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具有户籍所在县⾼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名⽅式与材料组织
报名时间为2022年4⽉19⽇-2022年4⽉25⽇。报名系统于2022年4⽉19⽇10:00开放,于2022年4⽉26⽇00:00关闭(请考⽣注意关闭时间),确认志愿时间截⽌到2022年4⽉26⽇09:00,未确认志愿的考⽣报名⽆效。
报名我校2022年⾼校专项计划招⽣的考⽣,不得报名参加我校2022年其他特殊类型招⽣。
1.《中国政法⼤学2022年⾼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中学联络表(在附件中下载,请考⽣务必认真填写并加盖中学公章,⽆此表者视为报名⽆效);
3.个⼈⾃荐信(包括个⼈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校后的努⼒⽅向及设想等,需要考⽣亲⾃书写,1000字左右);
4.⾝份证照⽚;
5.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本(⾸页、户主页、本⼈及⽗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所在页)照⽚;
6.学籍证明:加盖中学公章的学籍卡照⽚或中学证明;
7.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该项如⽆法提供,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8.能反映学⽣发展经历和⽔平的获奖证书照⽚等有关材料。
本次报名不需要邮寄纸质材料,不需要提供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推荐意见。考⽣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和班级采取适当形式详尽公⽰。
五、资格审核及公⽰
我校对经各省招办核查户籍、学籍信息合格的考⽣报名材料进⾏审核,确认考⽣资格。
我校组织专家组成测试资格审查⼩组,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材料进⾏择优遴选,选拔部分考⽣参加测试。准予参加测试的考⽣名单将于2022年5⽉在“中国政法⼤学本科招⽣信息⽹”和“教育部阳光⾼考信息平台”上公⽰。
六、测试及录取
(⼀)测试
测试时间为2022年6⽉11⽇。
考⽣⾯试地点为所在中学。中学有义务为本校报名考⽣提供远程测试技术⽀持并协助我校核实考⽣⾝份。如确有困难,由中学与我校联系。
我校将按照考⽣测试成绩排名,确定⼊选考⽣名单。
(⼆)录取
⼊选名单中⾼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治区、直辖市)第⼀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省招办的划定的等同于⼀本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执⾏)的考⽣,我校将予以录取。考⽣的⾼考志愿填报⽅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三)公⽰
对于资格审核通过考⽣名单、⼊选资格考⽣名单以及最终录取考⽣名单,我校将在“中国政法⼤学本科招⽣信息⽹”和“教育部阳光⾼考信息平台”公⽰相关信息。
七、咨询、监督及申诉
(⼀)咨询⽅式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我校将按照监督机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作进⾏全程监督,所有相关⼯作⼈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作责任书。在⼯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或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的个⼈、中学,⼀经查实,将取消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等学校招⽣违规⾏为处理暂⾏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所在地省级招⽣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各类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