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李鸿章全集四:

话说大清咸同年间,因为处于镇压太平天国的特殊时期,给许多身处底层的小人物提供了上升通道。在戡乱时期,长官们看重的是你这个人能不能冲锋陷阵,能不能攻城拔寨,至于什么经济学问、什么道德文章之类,who care?

于是乎,一个秀才也可以凭借带兵打了几场胜仗,一跃升为巡抚;一个强盗也能够因为带着手下弟兄投诚,摇身变成总兵。总之,拜太平军所赐,许多从前连做梦都不敢想像能做官的人,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都顶戴加身了。

然而风险与机遇并存,福利越多,责任越大。地方官员必须负有守土之责,即“城在人在、城亡人亡”。一旦管辖的城池被攻破,自己这条老命也差不多交待了。大抵命运分为以下三类:一是被攻入城中的太平军杀死;二是自裁殉国;三是弃城逃亡,后被清政府捉拿归案、明正典刑。

古人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亡的价值是可以被物化衡量的。如果选择第一种死法,会比较痛苦,而且捞不到什么名誉;第三种就更糟,属于畏罪潜逃,身首异处不说,还要遗臭万年,让子孙后代蒙羞。相比较而言,还是第二种死法比较经济合算,不仅可以从容选择死亡方式,死后还能被宣传为忠臣烈士大力嘉奖,让高堂欣慰、妻子荣耀、子女走出去面上也有光彩,实在是不二之选。

然则,好死不如赖活着,有没有不死的路呢?

我们说,这条路还是有的,只不过通过的人数比较少。今天就来向读者介绍两位幸运儿。

这对难兄难弟正好一文一武,文的叫做李克勤,是嘉定县代县长;武的叫做熊兆周,官拜副将,二人共同驻守嘉定县城。天不凑巧,此时正有大股太平军围攻县城。嘉定守城官军自四月十九日至二十八日昼夜巡防,目不交睫,劳苦万状。

眼看城池不保,亏得英法两国援军及时赶到,他们利用火力优势,突破包围冲入城中。但是外国援军的人数也不多,寡不敌众,再加上城中补给断绝,难以坚守。于是英法两国指挥官一致拍板,决定“让城别走”,俗称“跑路”。

岂料李克勤和熊兆周这哥俩坚决反对。理由也很简单,他们没有收到上级调令,此时如果带兵出城,属于弃城而逃,该判死刑。与其做逃犯被处死,不如当烈士被追悼。于是哥俩不仅自己要当钉子户,还想说服洋人留守。

这就有点强人所难了。英法两国友人们在上海打仗,只是为了赚点工资,并没有为了两国间伟大友谊而献身的崇高觉悟。再说中国的法律也管不到他们,于是照撤不误,同时还十分好心,顺带派人强拽起两位大人和守城的清勇们一起出城了。

就这样,太平军占领了嘉定,洋大人、李大人以及熊大人等一干大人则保住了脑袋。但是我们知道,清朝是讲法律的,李、熊二人逃过了太平军的屠刀,能躲得过法律的制裁吗?

能!因为有人出面说情,而且还是洋人。嘉定失陷后不久的五月初一日,英、法两国提督、领事一起来到李鸿章军营面谈,他们解释说“嘉定贼众兵单,久被围困,饷运隔绝,恐致吃亏,是以径将中外各兵撤回保守上海。”

李鸿章听罢,表示“我国军法森严,有进无退,守城官兵岂能轻撤?”英法提督等人则“复再四央求,谓此皆西兵之咎,实与该文武无涉,请勿加罪。”

既然有洋人出面说情,李鸿章乐得做顺水人情,下令李、熊率领退出之兵驻守法华,扼守沪西要道。不但没有追责,反而继续保留其兵权。并在给朝廷的奏报中详细写明了李、熊二人被洋人挟制出城、事后洋人登门求情等事情的始末,最后还向朝廷建议“贵州定广协副将熊兆周、署嘉定县知县李克勤均有防守专责,虽有外国兵头强拉出城,与擅自撤退逃避者有间。惟城池被陷,究有应得之咎,可否请旨从宽即予革职?”

封疆大吏的建议,朝廷一般不会轻易驳回,何况其中情形委实情有可原。李、熊二人的性命算是保住了,虽然官职被革除,但能保全首脑便已是意外之喜。因此,不能不说,二人是幸运儿。

不过,话又说回来。此事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解读。笔者作出大胆的猜想:李、熊二人能保住脑袋,是因为李鸿章想保他们,并进而推测,此二人或是李鸿章亲信,或是其欲市恩拉拢之人。须知道,奏折是死的,写奏折的人却是活的。彼时嘉定城中的情形,除了当事人之外,有谁得见?虽说事后有洋人出来证明其事,又焉知不是出自李鸿章暗示,请洋人出面,配合着演唱一出双簧?

至于所谓西人“再四央求”,则不过是为了照顾皇上太后和军机重臣们的一点民族自尊心而已,纯属信口捏造。试想:西人何必要为了两个“芝麻绿豆官”再四央求呢?更何况半推半就其实就是愿意,或许李克勤、熊兆周二人被洋人挟制出城时,正是所谓的“口嫌体正直”,亦未可知!

再看李鸿章对他们二人的处置,虽然上奏建议朝廷革除二人官职,但是实际仍然保留兵权,准其“戴罪立功”。等将来收复一二城池,再上奏天听,将战功好好夸饰一番,很快便能够官复原职的!

当然,这一切都是笔者的分析推测。由于笔者目前掌握的史料有限,姑且存疑待考。未知各位读者以为然否?

注:图片来源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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