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书,不必读

        早些年我不喜欢巴金,老舍,鲁迅等人的文章,不是说写的不好,不精彩,也不是说写的肤浅,相反,这些文章对事物剖析得很深入,不可谓不淋漓尽致。

        但那时的我就是不喜欢这些书,找书看时,跑去书柜下,抚过一排朴素又好看的书脊,指尖在一众名著间没有丝毫停顿,轻车熟路的摸向了哪些非名著。

        记得第一次看《活着》,是在高三的晚自习,时值傍晚,屋子里被燥热的空气填的满满当当,心中有疯马一匹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还尥蹶子。于是从角落里抽出一本活着,随手翻开。

        翻开书时并没想太多,只为消遣,耗去些难熬的光景。没成想这一翻就是两个多小时,直翻到心中躁动与不安归于宁静,心中野马也温顺的缓步前行。

        看完书,我还在想,想着存在于遥远之处的斜阳怎么洒落众人身上,想着那些人要怎么活下去,那些事要怎么流传下去,那些道理要怎么讲下去。合书时又感到了久违的疏离感,好像从身体里走出去,走到不熟识的地方,过了好久才回到故乡。把书放回来处,人也就回到了现实。

        后来有一天,我想到一个问题,若是这本书被早早的列入诸如“高中生比读篇目”“课标必读丛书”之类的,或我在小小年纪便在不可抗力下被逼迫着读完这本书,那他还会给我这么深刻的记忆吗?我想,并不会。

        在我还小的时候,看的是字,看的是流于表面的故事,我记得这书里这人走了多少路,与多少人交了朋友,念了多少书,却丝毫不明白他们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

        因此于我而言,这路便是白走,朋友白交,书也白读。被我看进眼里的那些个字,黑漆漆一小块,它们动不起来,变不成我在看《活着》的那个夜晚时进入的那个世界。

        所以说,所谓“必读”二字,硬生生把那些文学作品由令人欣赏的艺术化为某些人的任务,带着阅读完这一目的去看书,与带着想看书这一目的去看书所产生的后果是截然相反的,一者在书与读者间建起一堵高墙,书进不了读者的心,读者也握不住书的厚度。另一者把书中所展现的种种送入读者心中,书里有一棵树,心里便有一棵树,树里有一座山,心里便有一座山,书里有一人,心中便有一段漫长而曲折的回忆。

        在少年时代读好书不是坏事,但没有在最合适的年纪读最好的书就是一种极大的遗憾了。在我们拥有足够的见识与阅历以理解作者陈述的种种之前,我们看书,看的大部分是白纸黑字,很少是文学。那些我们本应在二十岁,三十岁,或者老去之后才能体会到的复杂感情,在我们尚且年少时,化为眼前流过的一行字,消逝于余光之外。

        想起不知出自哪里的一句话,“若我们在合适的日子相遇,本可以是朋友的”。这些书,若是仅仅在年少时看一遍就太可惜了,那些喜悦与悲痛并存,荒唐与善良兼具的故事,不妨留在路上,在合适的日子与之相遇,然后结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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