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史识理 | “郭武定本”的《忠义水浒传》使水浒故事从“话本”进化成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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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侯郭勋刊刻的《忠义水浒传》被通称为“郭武定本”,明末文人或盛赞此本,称道“郭武定本”为精美善本,或大加指责,不满“郭武定本”对原本的删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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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郡钱功甫(即钱希言)在《戏暇》中有记述:

“《水浒传》成于南宋遗民杭人罗本贯中......然雕刻颇广,传写易讹,中间不无画蛇添足,为人妄增。至我朝唯郭武定家刻称精......词话每本头上,有请客一段,权做过德胜利市头回,此政是宋朝人借彼形此,无中生有妙处。游情泛韵,脍炙千古,非深于词家者,不足与道也。微独杂说为然,即《水浒传》一部,逐回有之,全学《史记》体。暇日喜听人说宋江,先讲摊头半日,功父犹及与闻。今坊间刻本,是郭武定删后书矣。郭故跗注大僚,其于词家风马,故奇文悉被铲剃,真施氏之罪人也。而世眼迷离,漫云搜求武定善本,殊可绝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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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都外臣(即汪道昆)在《水浒传》的序中有云:

“故老传闻:洪武初,越人罗氏,诙诡多智,为此书,共一百回,各以妖异之语引其首,以为之艳。嘉靖时,郭武定重刻其书,削去致语,独存本传。余犹及见灯花婆婆数种,极其蒜酪。余皆散落, 既已可恨⋯⋯近有好事者,憾致语不能复收,乃求本传善本校之,一从其旧,而以付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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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汪道昆、钱希言等人的记述,“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的《忠义水浒传》,本来在卷首存在类似宋元话本中的“致语”、“妖异语”等“奇文”,即上引记述中的“艳”、“德胜利市头回”、“摊头”、“请客”、“灯花婆婆”等正文前的铺叙描写部分,不过郭勋在重刻时,将这些“奇文”统统删掉,而“独存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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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语”又名“致辞”,即宫廷艺人在演奏乐舞百戏开始时,用对偶文字和诗章说唱的祝颂之词。

在宋元时,说话艺人把“致语”运用到说话艺术中去 ,又称为“引子”或 “引首”。宋元话本前面的引子,在说话艺术中被称作“人话”。

“艳”即“艳段”,本是宋元杂剧中的用语。杂剧每四人或五人为一场,先做寻常熟事一段,名日艳段,次做正杂剧,通名为两段。

宋元艺人把正文之前讲的一个故事称为“头回”,有时前面加上“德胜利市”或“笑耍”字样。“请客”之意与 “摊头”同,即在正文前先铺开一个起头之意,二者均为明代江浙艺人的行业用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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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灯花婆婆”,是讲夜晚屋中灯花忽然爆裂,走出一个白发婆婆,自云善能治病,成功后,即索求无厌,倘有违拗,即置人以死,若苦苦哀求,又使人复生的故事。此老婆婆系湖底一猕猴幻化,到人家兴妖作祟。

“灯花婆婆”是非现实的怪异故事,即所谓“妖异语”。

罗贯中署名创作的《三遂平妖传》,经过明末大文豪冯梦龙整理之后,开篇仍然还有“灯花婆 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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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士莹先生对此作过生动而贴切的解释:

说话人都是卖艺谋求衣食的,聚集听众当然越多越好,他们不论在街头或在瓦肆中讲说,都得拖延一些时间,以便招徕更多的听众,还要稳定住已到的听众,到了适当的时刻才“言归正传”。

可以说,是“郭武定本”的《忠义水浒传》,使水浒故事从“话本”进化成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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