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未还11套房子要被强制拍卖?原来是它惹的祸!

没有借钱,也没有花钱,房子却要被法院拍卖,这是为什么?

女子替他人提供贷款抵押担保 11套房面临拍卖

据南国今报报道,柳州市民覃女士用11套房产不动产权证给王某担保,贷款了570万,而作为回报,王某给了覃女士一点好处费。后来王某拒不偿还贷款,无奈之下,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拍卖担保人覃女士名下的11套房产偿债。

覃女士回过神来,发现借款人有刑事犯罪嫌疑,于是她搜集相关证据四处奔走,辗转找了银行、法院及柳河两地警方进行维权,最终法院决定对覃女士用于抵押的房产暂缓拍卖。

借贷有风险,担保需谨慎

有人问,只是做担保到底应不应该替人还钱呢?法律上来讲,若贷款人不还钱,应该。事实上,做担保可不是为他人做证明这么简单,而是相当于自己变相贷款了。尽管自己不是实际贷款人,但也会承担连带责任。文中的覃女士,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面临着房子被拍卖的境地,实在是不值得。如果房子最终被拍卖,覃女士真的是钱房两空。

如果替他人做担保,贷款人跑路了,银行要求你还款,拒不还款,你就会上征信黑名单,以后想申请贷款就很难了。

看到这里,以后还随便给别人做贷款抵押担保吗?有人可能会觉得这比把钱借出去风险还大。是的,借钱出去,面临的最坏结果就是钱打了水漂,但做担保,不仅没了钱,而且个人信用还会受损,弄不好就会倾家荡产。

所以在做担保时,一定要慎重,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借款人的实际情况

不论是亲人还是朋友,在做担保前,一定要通过不同渠道,对他的实际情况做个详细了解,包括征信状况与实际还款能力。即使借款人十分可靠,也会存在经营上的风险。也不能因为要面子,与人关系好,就随便做了担保。

当然,更不能因为借款人承诺的好处,就忽视了担保的风险。看似自己占了很大的便宜,实际上所承担的风险要远远大于好处,最终可能会得不偿失。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量力而为

给他人做担保时,衡量一下自己的经济能力。如果担保责任超出了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就绝不能盲目签下担保合同,否则不仅会损害借款人的利益,就连自身的利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全面了解保证合同内容

做为担保人,在签订保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全面了解合同的内容,其中包括主债权的种类、金额以及保证方式,尤其是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的义务。如果遇到贷款人跑路的情况,对法院的判决一定要依法履行义务,否则将涉嫌犯罪。但是如果情况较为复杂,贷款人涉嫌合同诈骗或骗贷,担保人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向法院申请再审。

总之,替人担保有风险,担保人一定要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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