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属于夜晚,相信摇滚和文学

是吉姆之子

深爱着威廉布莱克和一只闪光的鬣蜥

它变得神经兮兮,在药物里融化

她的蓝色肚脐和褐色头发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我认为死比无所事事更好

贫穷却是致死的原罪

我知道我知道

她从来都不担心,因为她不自知

而我生于贫穷

我知道我知道

我要金钱,我要很多很多该死的金钱

与此同时我会拥有文学和夜晚的摇滚噪音

我不会死

我会活的更好

像耶稣之子

流淌在你我血液里的不是海洛因

而是博尔赫斯的梦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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