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倾家荡产的慈善

赞同一位朋友圈文章中朋友说的:

1)我们应该倡导的是“力所能及的公益” 而不是“倾家荡产的慈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百姓慈善公益教育之间存在巨大的不符和洪沟,造成了“倾家荡产做慈善”以后没有生活保障;2)富人做慈善,穷人做公益,慈善是对弱者的帮扶,公益是对社会大众有益的行为,疫情当前,不出门 不传播 不添乱,其实也是一种公益;3)我国的公益基金会管理和运营还非常初级,物资捐赠与现金捐赠之间,物资捐赠的分配和管理,现金捐赠的运作和调配之间都存在着巨大的改善空间,在这样的现状下,我个人更加建议“富人捐钱捐物捐资源,穷人捐时间捐专业能力”。综合以上这几点,除非是临终遗嘱,否则我个人不提倡文中提及的众多老人“倾家荡产做慈善”行动或媒体宣传。

试问,未来让她们该如何保障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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