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爱上说话:《说话的魅力》

      针对自己某些时候拙于言辞的毛病,很有必要先在思想上克服这个障碍,哪怕还不能在实际中取得胜利,于是物色上了几本关于沟通和表达的著作。《说话的魅力》是其中的一本,刘墉2006年的旧作。过年之前在新浪的读书连载上看了一遍,不知是否已经完整。过完年后,书的内容已基本没有什么印象,又翻看了一遍。两次看完全书所花的时间都不长。这虽然由于篇幅小,但估计更多还是因为故事和文字浅显的原因,所以需要/值得细嚼慢咽的地方也不多。

    读书如山倒的后果便是,看了两遍之后还是不得要领,也没有什么体会。大概还记得书中讲了不少关于行为语言(比如目瞪口呆等等人的各部分器官的姿势和位置所反映的内心态度)的故事,和运用行为语言的小技巧。和金正昆等介绍社交礼仪的资料大致相仿,但稍微有趣一些。有趣和易读也就意味着难以兼顾广度和深度了。比如,对于皮笑肉不笑的那种里外不一的表情,就不能用一般的“行为语言”去判断了。

  《说话的魅力》虽然没能解决我的言语表达的问题,但却是再一次激起了我对行为语言的巨大兴趣,前一次的心血来潮记得是看Prison Break的时候,Michel Scofield在电视上用行为语言骗过Mahone的那一节。于是准备在网上找找,哪里有行为语言的书可以免费看看,比如法斯特的行为语言的奥秘。

    而至于表达的窘境,日前正好看到阿西莫夫的一篇《台球》,“詹姆斯·普利斯(我想我还是该称呼詹姆士·普利斯教授,虽然不提他的头衔,但我指的是谁,保险近人皆知)说起话来总是慢吞吞的。这我清楚。我采访他的次数可不少了。他有自爱因斯坦以来最伟大的头脑,不过这个头脑思维并不敏捷。他承认他的迟钝。他往往慢悠悠的,心不在焉的说上几句,就思考开了,然后再说上那么几句,就连谈鸡毛蒜皮的小事,他那巨人的头脑也会东拉一点西加一点的没个准谱儿。”看来口吃而有思想的人为数不少,似乎口吃和有思想这两者之间还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因为——“也许正因为他的头脑太伟大了,才无法敏捷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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