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给教师的建议》有感

      我们,尊敬的教育者们,时刻都不要忘记:有一样东西是任何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任何教学方法和教学方式都没有做出规定的,这就是儿童的幸福和充实的精神生活。而我这里所指的,并不是天生幸福,譬如说是心爱的父母遗传给他的某种天赋,而是指劳动的幸福——我们应当引导儿童去获得这种幸福,而这种引导又是谈何容易啊。

      我认为教育的理想就在于使所有的儿童都成为幸福的人,使他们的心灵由于劳动的幸福而充满快乐。然而,如果在学习的领悟里有着无法克服的(初看起来觉得是这样的)困难和障碍,那该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人在精神生活的其他领悟里得到表现。一个人的认识活动(学习,掌握知识)越多,认识世界在越大的程度上就成为一种专门的活动(遗憾的是,往往成了唯一的活动),那么我们就应当越多地关心使他在其他领域中表现自己,以树立自己的道德尊严感,体验到一种无可比拟的自豪感:我从我所创造的东西中看到了自己,我在某一件事上表现了自己的智力的、体力的、意志的、创造性的、道德的力量,我能够克服困难,我能够在最艰苦的斗争(为维护自己的尊严,维护自己的道德美、高尚和完美的精神的斗争)中成为胜利者等。

      苏霍姆林斯基的观点很让人赞同。生活中我们,遇到儿童或者少年,往往习惯性以自己的标准来要求某个年龄的孩子,觉得他这个年纪应该是怎样怎样的,但事实是,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征和优点,他们并不是工厂里流水线上一模一样的零件产品,是没有什么标准模样的。学习这种活动也不是唯一的评判孩子的机制。这点,我们需要铭记于心。我们唯有多一些爱心,耐心,同理心,才能真正地教育好自己的孩子,祖国的孩子。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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